第12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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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芊然望着亭子外淅沥沥的大雨,有些沮丧,“这雨要下到什么时候啊?”
“不会很久的,这里的气候就是这样的,一会儿艳阳高照,一会儿就大雨倾盆了。”侯语柔说道。
一阵凉风吹过,叶芊然打了个喷嚏,莫承熙连忙脱下外套,披在了她的身上。这份体贴,侯语柔看在眼里,十分的羡慕。二十五岁的她是个没有太多感情史的人,追求她的男子可以组成一支军队了,但都没有心仪的。或许是因为自己太出色,眼光自然就高了,总觉得身边都是些平庸之辈,要么金玉其外,败絮其中,要么就是浪荡形骸的花花公子,完全吸引不了她的注意。
无可否认,她极为欣赏莫承熙,他有俊美无匹的外表,有与生俱来的高贵,有高于常人的智慧,更有运筹帷幄的决断,他不是一般的等闲男子,是造物主对女人的恩赐。可惜的是,在她遇见他的时候,他的身边已经有了伴侣。
这个世界上99。999999%的女人甘愿沦落成为没有道德,不知廉耻的小三是为了物质,但依然有0。000001%的女人是因为爱情,因为这个令她奋不顾身的男子有齐天底下令所有男人羡煞,女人爱慕的一切。
侯语柔不确定自己能否吸引到莫承熙,她不想表现的过于明显,一来,男人都有天生的征服**,太容易得到手的猎物就失去价值了;二来,她本身是个矜持的女人,她受过良好的教养和教育,不想有损自己高贵的形象。
在她出神的时候,颇感无聊的叶芊然拿出游戏机打发时间,米妮加入和她对战,两人玩得不亦乐乎。
“莫太太喜欢玩游戏?”侯语柔错愕的看着莫承熙,莫太的形象和她心里有出入。
“她可是游戏达人。”莫承熙笑了笑。
“她是因为这个吸引莫总的?”她想知道莫承熙到底欣赏什么样的女人。莫承熙摇头低笑,“我找不出来她不吸引我的地方。”他的眼神充满了纵容和宠爱,当一个男人爱着一个女人时,即便是她的缺点,在他眼里也是美好的,倘若是不爱的人,纵使她从上到下都是满满的优点,在他看来也等同于平常的空气。
这就是爱情的伟大。
候语柔听着,心里有几分酸溜溜的感觉,仿佛被人塞了片柠檬进去。俗话说得好,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如果这颗蛋太完美,没有可乘虚而入的缝隙,苍蝇又要如何着手呢?她咽了下口水,强行压制住了这股酸涩,毕竟她对莫承熙仅限于一见钟情,还未到刻骨铭心、不可自拔的地步。
雨终于停了,叶芊然收起了游戏机,大家一起赶赴另一个景点,天黑之前,他们要到达候语柔在山顶的小屋,留宿一夜之后,明早起来观看远负盛名的a山日出。
“你们知道吗,这里有种花叫雨桐,只有下雨之后才会开花,因为生长的十分奇特,当地人把它称之为“情花”,如果谁要摘到这种花,就能找到和自己情投意合的人。”候语柔一边走一边说。
“你们两位单身美女赶紧加油找吧。”叶芊然笑呵呵的说。
雨后,路上湿滑,众人走得也比较缓慢,但一路说说笑笑,也不觉得烦闷,不知不觉就到达山腰了。
这里草木更加的茂盛,郁郁苍苍的树木很多都叫不上名字了。
候语柔朝四周望了望,突然眼睛一亮,指着不远处吗,“你们看,那就是雨桐!”
叶芊然定睛看去,在草丛中,发现了一蓬球状的蓝紫色花,形态娇柔、孱弱,无可抗拒地令人遐思。自看花姿,许多的雄花围绕着一朵雌花,似乎谁都想抱得美人归,那雌花就能成了万众瞩目的花魁了,果然不愧“情花”之名。
候语柔小心翼翼的走了过去,想要把它摘下来。
“小心一点啊,miss候。”山路陡峭,叶芊然在后面为她捏了把汗,不过听那寓意,应该要自己亲自摘下来,旁人不能帮手吧。
候语柔有好几次差点滑倒,不过她没有放弃,继续走,终于靠近了花儿,一伸手,把花摘了下来。
“miss候,看来你好事将近了。”米妮用着开玩笑的语气说道。
候语柔双颊微红,面带娇羞,她也希望自己能和心仪之人共度余生,不过那要费尽很大一番周折吧,毕竟他是已婚之人了。但今日如此的机缘巧合,能让她摘到这种传说的“情花”,是否预示着什么呢?
她越想心里的希望就越来越大了。
转眸瞅了眼莫承熙,他看起来面无表情,似乎对这朵花的兴趣不大,他已经得到自己最心爱的女子了,不需要再借助这份美好的寓意了。
傍晚的时候,他们到达了山顶的小别墅,这里是候语柔的观日小屋,周末的时候,她会和朋友们一起过来,要么登山,要么做缆车上山,在小别墅里待上一两日。
房间布置的典雅别致,没有奢华的摆设,红木的家具和地板,装饰的原始自然,也体现了主人独特高雅的品味。
他们把包里携带的食物拿了出来,叶芊然他们带得有面条和火腿等等,候语柔带了面包、饼干、牛肉干等速食制品,她不会做饭,连煮面条也不会,一双纤纤的如玉葱似的手柔而无骨,一看就知道是从小到大,十指不沾阳春水的。
米妮也不会煮东西,莫承熙就更不用说了,所以,晚饭由叶芊然包了。
厨房除了食物之外,其他的都是因有尽有的,平常侯语柔和朋友们来,也会把家里的保姆一道带来,做饭收拾房间。
叶芊然在厨房里忙乎,莫承熙也过来帮忙,不过他是帮倒忙。
“饿了吧,马上就有面条吃了。”叶芊然微微一笑。
厨房里飘出了诱人的清香,众人肚子都开始闹空城计了,问闻到这股香味,更是垂涎三尺。
叶芊然把一锅香喷喷的面条端了出来,煮的不软不硬,劲道刚刚好。
米妮吃得津津有味,赞不绝口,“能把简单的面条煮的这么好吃的人,我看普天之下非我们总裁夫人莫属了。”
候语揉也不得不承认,她还从来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的面条呢。能成为莫承熙的太太,肯定会有与众不同的地方。都说要拴住一个男人,首先要拴住他的胃,想来叶芊然之所以能打败万千芳华,靠得就是这一手好厨艺吧。
所以,莫承熙喜欢会做饭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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