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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晨浑身一个激灵,鼓起来的雄心壮志顿时焉下去,“不……不,现在人太多,还是不要比了,免得引起别人的注意。”
“司暮,虽然司晨武功不及你,不过他的功夫还是远在这些人之上,刚才那个戴眼罩的山贼不就败在他的手中吗?你就不要担心了。”挽歌跳出来打圆场。
司暮无奈地看了挽歌一眼,言语中充满了对她的无力感,“……公子。”
“你要对我跟司晨有信心!”挽歌拍了拍她的肩头,双眼放光看着她。
挽歌都这么说了,司暮也不知道该怎么劝了,她让司晨打起十二分精神,一定要看紧挽歌,吩咐完以后,就运上内功,飞身前往客栈。
等她离开后,挽歌跟司晨击掌祝贺,老妈子司暮总算走了,两人无比欢脱的走进天姿国色,因为面容清秀,仪表堂堂,立马就得到了楼里面众多姑娘的青睐。
来得早不如来得巧,刚好,他们的屋子就在王诚贤一等人屋子的隔壁,一墙之隔,凭着司晨的耳力,想探听消息,简直是易如反掌。
他们两人被姑娘包围住,女子香软娇柔的身体紧紧地靠着他们,让一直兴致勃勃的两人反倒是没了方寸,挽歌是第一次见到这么热情的姑娘,有些不知所措。
她带着勉强的笑容应付如狼似虎的姑娘,心想说好的卖艺不卖身吗?
曾在夏国的时候,她去的花楼里,姑娘们都是隔得远远的,还要拉起一层薄纱吹拉弹奏,一曲结束,你就可以走人了,怎么这里的就这么粘人?
女子的身体紧紧贴着,手还很不规矩的乱摸,引得她一阵心惊肉跳,生怕对方识破她的女儿身。
为了防止被识破,她不得不有意地将对方往外推,引得姑娘频频向她投来不悦的目光,火热的视线让她不禁头皮发麻。
司晨也比她好不了哪去,比起挽歌,他更是生手中的生手,之所以会对花楼这么向往,也是因为以前执行任务的时候,曾有还几次是在花楼,看到那莺莺燕燕,花枝招展的模样,正值青春期的司晨少年也忍不住浑身一阵火热,喉咙冒烟。
从那时起,他就暗暗给自己许愿,以后有机会,一定要来花楼玩一次,享受一下被众女包围的快乐。可事情真的发生在他身上,他反倒怂了。
司晨想着要是待会儿司暮过来了,看到他跟这些女人厮混的话,会不会把他活活撕了?
两人自食苦果,应付花楼的姑娘都来不及,更别提探听隔壁的消息了。
而在隔壁,也正聊得正酣。
胡三归等人之所以会亲自下山,是因为江池的事情。
按照以往的规矩,被抓的山贼都需要在牢房里面待一阵子才能被放出来,可是因为江池的特殊性,胡三归不惜亲自下山,只是为了让王诚贤提前把人放出来。
可胡三归等人越是对江池在意,王诚贤就越是要牢牢抓紧这颗摇钱树,为了江池,这些山贼们一定还会源源不断的给他送钱过来。
事实上也正是如此,为了江池,胡三归不惜花了大价钱,今日出山,也是带了真金白银来跟王诚贤讨人情的。
“来人,把东西拿出来。”胡三归冲手下挥挥手,手下得令,从身后的提箱中拿出一个小巧的锦盒,就从上面细致的雕工,烫金的花纹,作为点缀的玉石翡翠,都属于上品,也能看出这个盒子价值不菲,能放在这个盒子中的东西,当然也不是凡物。
王诚贤看到那个锦盒,眼中精光一闪而过,他却还要藏着明白装糊涂,他抚着自己的胡子,一双细长的眼睛眯了眯,笑得笑个弥勒佛一样。
胡三归将锦盒拿过来,将盒子打开,一个鹅蛋大的夜明珠就呈现在众人眼前。
这个夜明珠是前年胡三归打劫一个商队所得,因为那一仗,他还损失了不少兄弟,对所获的货物,最中意的就是这个夜明珠,平时都是视若珍宝,不想,这一次,他却为了救江池,把这个东西拿出来了。
关汉见过那个夜明珠,也知道胡三归对此宝贝得很,现在见他拿出来,顿时沉不住气了,他正要开口,手却被胡三归按下,同时给了他一个警告的眼神。
关汉心中那个着急啊,为了救他的兄弟,胡三归真的是下了血本的!
关汉对胡三归越发感激,恨不得当场磕三个响头表示心中的激动之情。
王诚贤看到那个鹅蛋大的夜明珠,眼睛都发直了,视线更是黏在上面就移不开,他为官这么多年,也不是没见过好东西,可这么大的夜明珠,还真没见过。
这个东西已经不能用金钱来衡量了,这分明就是价值连城的宝贝!
胡三归见王诚贤眼睛发直地盯着他手中的夜明珠,心中暗笑一声,问道:“王大哥,这份礼物,你还满意吧?”(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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