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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马,乃是最犀利的武器。谁手头有一支强大的骑兵,谁就是战场的王者。
整个南明军队中,如今也只有孙元和湖广的左良玉手中有点战马。当然,左良玉的战马数量自然是不能同孙元相比的,他的骑兵和大牲口在朱仙镇大战的时候丢了几乎八成。
孙元如今正在扩军,战马作为稀缺的战争资源,自然不可能卖给别人的。这这种大牲口可不像火枪火炮,机器一开,想要多少有多少,得找有经验的马夫慢慢养慢慢训。
如此一来,秦易这个骑兵将领的主要工作就放在训练火枪手上面。
他本是老天雄出身,加入宁乡军后虽然做的是骑将,但孙元的骑兵也是要使用火器的。因此,对于如何训练火枪手,秦易并不陌生。
严格说来,火枪手的训练比长矛手要简单得多。长枪左刺战术的关键是要过心理这一关,需要无视对面恶狠狠冲过来的敌人只将长矛不住左刺,而将正面交给右边的战友,训练起来难度颇大,也不被这个时代的士兵理解。至于火枪手,一个字“快。”
快速装填,快速将手中的弹药射出去。
为了实现这个快字,得将火药的装填分解成几个固定动作,让士兵反复练习,直到形成条件反射,直接就算蒙着眼睛也能将弹药装填好发射出去为止。
这样枯燥的训练方式自然让施琅感觉郁闷,作为大洋上的男人,对于这种毫无激情的战斗方式异常反感。所以,从新军开始训练起,他就满腹怨气,冷眼旁观。
至于刘春,他来到镇江出任的角色是秦易的副手。怎么说他也是一个朝廷高级武将,到了镇江之后一是对宁乡军究竟是一直怎么样的部队,又是怎么练成的感到好奇,二是真的想学点真本事。
在他看来,自己做为秦将军的副将,本应该同他一起在中军帐中挥斥方遒,指点江山,激扬文字才对应该得上自己的身份,才算是有些意思。
却不想,秦易来了之后,不但将手头的教官都派了下去,就连他自己也亲自带了一百人马操练起来。好好的一个高级将领,如今却自贬身份做了个管队,有意思吗,不觉得跌份儿吗?和粗鲁的大兵一起在泥地上摸爬滚打,还有大将的威严吗,如此一来,士兵不敬,以后还如何带兵?
刘春自来心高气傲,也懒得参与进去。而中军实在没事,于是,他就成天在部队里晃荡,简直就是个局外人。
如此一来,他和施琅这两个无所事事的年轻人倒成了好友,成天裹在一起。
毕竟都是血气方刚的年纪,毕竟都是军中的佼子。两人私交虽然不错,可内心中却谁也不服谁。
表面上看起来,刘春也算是教官团的副将,听到他口中埋怨秦易,顿时冷笑道:“不服,还哗变?知道军法二字是怎么写的吗,临敌畏缩者,斩!有令不行者,斩!”
“还哗变?也就是你们郑家的士兵才干得出来,呵,我倒是忘记了,你们的兵都是海贼出身,野惯了的,也不算正经军队。知道军队是什么吗,是纪律的团体,讲究的是令行禁止。别说军官罚你跑上二里地,就算那鞭子将你抽死,也怪你自己倒霉。若这样都要反抗,我看你们郑家军也就这样了。狗肉上不了宴席。”
这一通挖苦,顿时激怒了施琅。
这个海霹雳可不是个好相以的人,闻言立即斜着怪眼盯着刘春:“你说什么,再给老子说一遍?”
“再说一遍又如何?”刘春冷笑:“怎么,还想在我面前耍你的匪性?”
施琅:“姓刘的,你我相识多日,也算谈得来。在内心中,我却当你是亲兄弟一般。你若要骂我的娘,老子也不过是一笑置之。你你骂我们郑家军却是不行。”
“骂了又如何,郑家军,嘿嘿,呸,乌合之众,也配算是一一支军队。”刘春将一口唾沫吐在地上。
施琅:“我郑家军不算军队,你们山东军就算了。嘿嘿,你还算是有点血气的,遇到孙太初虽然被打得惨,可好歹也反抗了。你家老爷子呢,在扬州之战的时候,一箭未发就被吓得尿裤子跑他娘的。这他妈比乌合之众还乌合之众……啊,你打人!”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刘春就一记拳头砸到他鼻子上。
刘春的拳头何等之硬,这一拳直接将海霹雳的鼻血都打了出来。
施琅大叫一声,也跟着一记摆拳扫过去,刘春将身子往后一仰,这一拳头堪堪打到他的肩膀上。
刘春贴身穿了一件软甲,只听得铿锵一声,施琅疼得抽了一口冷气,气骂道:“靠着铠甲欺负人,算不得好汉,山东军果然都是胆小鬼。有种脱了铠甲,咱们干上一场?”
“谁怕谁?”刘春猛地跳下马上,伸手一扯,将身上的衣服扯掉,又开始脱铠甲。
“好,今日咱们手头见真章。”施琅也跳下马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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