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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欢听到大韩氏的话,很想立马告诉她,她就是林曦言,是她的女儿,可事情发展至此,大韩氏压根不会信她,只会认定她一心肖想“沈大奶奶”的名分。
如果可以,何欢很想捂住耳朵,蒙上眼睛,专心一意成为沈经纶的妻子,沈念曦的母亲,可是她无法剜除有关谢三的记忆。
何欢抱紧儿子,用力呼吸他身上的奶香。谢三与儿子,她毫不犹豫选择了后者,这是一个母亲的选择,但她同时也是一个女人。
“欢儿?”大韩氏轻唤,语气带着淡淡的不悦。
“姨母。”何欢急忙压下眼中的泪水,“我和靖弟自然要回蓟州的,大伯母已经替靖弟选了学堂。”
“他要上学堂了吗?”林诺言插嘴,满眼羡慕。
何欢笑着点点头。重生之后,特别是遇到谢三以后,她慢慢意识到,她对林诺言的教育或许是错的。以前她总想着保护他,给他无忧安逸的生活,可他是男孩子,她更应该教会他有责任感有担当。早在她和谢三相识之初,他就曾说过,她嘴上憎恶倭贼,实际上她根本没有憎恶的勇气……
我怎么又想起他!
何欢急忙甩开脑海中的画面,对着林诺言说:“我们家都是老弱妇孺,又请不起好的先生。他去了学堂,既有先生教,又可以结识同窗,也算一举两得。”她这话明着是回答林诺言,实际却是说给大韩氏听的。
“诺言,你先出去。”大韩氏支走了儿子,又从何欢手中抱过沈念曦,把他交给奶娘。
何欢依依不舍看着儿子离开,转身阖上大门,率先开口:“姨母,我本来的确打算早些带靖弟回蓟州,但既然表姐夫远在陵城,我想和靖弟再留两天,不为别的,只想让他亲眼看一看,亲手栽种的花草发芽。”
大韩氏听到这话,虽心有不悦,但还是勉强答应了。
相比之下,何欢见大韩氏应允,心中却无半点喜悦,甚至暗暗自恼。她亲眼看到,谢三虽然虚弱,但他的伤并无大碍,可她一边想着再不见谢三,一边却为了能够留在庄子而说谎,甚至不惜惹恼自己的母亲。
何欢极力想要放下谢三,可她才转出大韩氏的屋子,便去找丝竹了。
丝竹自回到宅子,就一直在想,何欢等人奇怪的举动到底为何?正当她怎么都想不透内情之际,就见何欢迎面走来。
“表小姐。”丝竹上前行礼。
何欢笑了笑,说道:“我只是来问问,表姐夫有没有消息传来?”
丝竹稍一迟疑,摇摇头。
何欢又道:“表姐夫应该对你说过,我送了姨母和诺言上山,就要回蓟州的。”她停顿了一下。
丝竹心中犯难。主子是说过这事,但主子也说了,要她尽量把他们留在庄子上。
短暂的沉默中,何欢心中亦是忐忑。她相信沈经纶必定交代过丝竹,若她突然说,她不走了,以沈经纶的细腻谨慎,定然会问原因。她虽然不明白,谢三为何一定要她隐瞒沈经纶,但她既然答应了谢三,就必须做到。这并非她不信任沈经纶,而是——
何欢也说不清,隐瞒沈经纶的最主要原因,是为了兑现自己对谢三的承诺,还是她莫名心虚,不想他们知道彼此的种种。
何欢与丝竹各怀心思之际,就听一墙之隔传来何靖与林诺言的嬉闹声。何欢循声望去,虽然只能看到白色的围墙,但她的嘴角情不自禁浮现几缕微笑。
丝竹看在眼里,赶忙说道:“表少爷和舅少爷一见如故,感情真好。”
何欢顺着她的话说:“靖弟一直求我,说是想亲眼看着自己亲手栽种的花草发芽,其实他根本就是舍不得诺言,想和他疯玩罢了。”
丝竹想着沈经纶的交待,没有多想,顺口劝说:“表少爷和舅少爷同岁,脾气性格都好,感情好是自然的。表小姐,奴婢说句僭越的话,难得有这样的机会,让他们多多亲近又何妨?”
何欢没想到事情居然这么顺利。她皱了皱眉头,为难地说:“我对表姐夫说了,我们要回蓟州的。”
“表小姐,大爷一早就说了,您留在庄子上比较安全,再说念曦少爷这么喜欢您,也舍不得您走啊。”
“这……”何欢再次皱眉,“我本想下午就走的,结果在溪边湿了衣裳,耽搁了时辰。我这会儿找你,就是想告诉你,我和靖弟明天上午回蓟州。”
丝竹急忙再劝:“表小姐,虽然大爷一早交代过,您留下还是回蓟州,全都随您,但是您看,表少爷和舅少爷玩得多高兴啊,您迟一天回城又何妨?”
经丝竹的劝说,何欢在半推半就下“勉强”答应再住两天。她回到房间,回过头想想,又觉得丝竹压根不希望她回城。她不免怀疑这是沈经纶授意。她还没有想出所以然,思绪又转到了谢三身上。
他身上那么多伤疤,他受伤的时候一定很疼吧?
他说,他不喜欢打仗杀人,可他不得不带兵上阵,他心里一定不好受吧?
他很少提及他的家人,但他一定很在乎自己的家人吧?
他不惜冒险也要替永安侯世子找回儿子,他和永安侯是什么关系呢?
……
何欢呆呆地坐在桌前,满脑子都是谢三。他拉着她的手,他偷亲她的脸颊,她能感觉到,他喜欢她。和他在一起的时候,她仿佛回到了十岁之前,她可以想笑就笑,想哭就哭,想生气就生气。她不需要有目的地活着,她不需要总想着将来。
“或许因为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情景就不怎么美好吧!”何欢自言自语。回想他们第一次见面,她就狠狠踢了他一脚,她轻轻笑了起来。
在沈经纶面前,她必须是完美的林曦言,她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让他喜欢她,续而庇护她的母亲和弟弟。可是在谢三面前,她就是她,仅此而已。
想到沈经纶,何欢脸上的笑容凝固了,罪恶感袭上心头。她重生了,可她的心仍旧是林曦言,是他的妻子。他深爱林曦言,为她做了所有他能够做的事情。他善良有才华,是完美无缺的圣人,她却爱上了谢三。
何欢猛地站起身,双手紧紧绞缠手中的帕子。她爱上谢三是错的,她必须把自己的人生,自己的心导上正轨,她不能任由自己错下去。
“小姐?”白芍怯怯地唤了一声,“您是不是身体不舒服?”
“不是。”何欢把手帕攥在手心,转头问道:“你找我有事?”
“小姐,快酉时了。”白芍低声提醒,压着声音说:“谢三爷那边……”
“我……”何欢垂下眼睑,“我想陪着念曦,你去给他送几个馒头吧。就对守门的婆子说,上午的时候,我落了一个簪子在凉棚,你去替我拿回来。”
何欢说得很慢,忽然间想到,早前谢三对何靖说,他一口气能吃二十个馒头。她心中一软,又叮嘱白芍:“待会儿你拿个篮子,多装几个馒头,再看看有没有咸菜,不要忘了拿一壶水,最好是酸梅汤。”她想了想,又道:“别说是去取簪子,我去找丝竹,再要些花种,就说今天发现很多种子被鸟儿啄了,得去补上。”
何欢对白芍殷殷叮嘱之际,谢三正百无聊赖地躺在山洞中,听着海浪“啪啪啪”拍打岩石与海滩。
不管是京城还是西北,他得到回信起码得在半个月后,按照原定计划,他得利用这段时间摸清楚整个江南的军事布防与地形,同时得好好思量海战与路战的差异。为了沿海百姓的安宁,他得想办法把他们连锅端。
谢三努力把自己的思绪引向正事,可他的脑海中不断浮现何欢的身影,生气的,震惊的,高兴的,含羞带怯的,他把她的每一个模样都记得牢牢的。
“怪不得他们总说我不开窍。”谢三咧嘴笑了起来。
他一向讨厌不必要的身体接触。大约两年多前,他回京述职,那帮损友说,人不轻狂枉少年,自作主张请了花魁招呼他。酒宴开始没多久,他就问了花魁一句,这么热的天,你贴着我,不热吗?结果把花魁惹哭了,而他得了“不开窍”的名声。
当时,他是怎么都不承认的,可这会儿他总算明白过来,想要和一个人耳鬓厮磨,与天气热不热是没有关系的。他不是不喜欢与女人接触,而是没有遇到对的人。
如果没有遇到何欢,他会找门当户对的千金小姐成亲,相敬如宾过日子,甚至还会纳妾,可遇到了她,他们注定彼此相守一辈子。
想着何欢,谢三觉得时间过得特别慢,恨不得立马就到酉时。他见四下无人,走到山洞外张望。
不知过了多久,远远看到一个人影朝自己走来,他笑了起来。
他知道,回到京城,没人会赞成他迎娶何欢。没有岳家的支持,朝堂上他势必得更加小心谨慎,但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爱她,只想与她成亲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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