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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欢恋爱了。

事情被她遮掩得严严实实,甚至在同一所学校任教的父亲,都没发现。

昌欢十七岁了,到了需要男人的年龄。只是社会上天天搞阶级斗争,狠斗私字一闪念,批判资产阶腐朽思潮,渐渐的,大人的神经被麻痹了,以为爱情这种和封资修沾边的东西,也被阶级斗争的铁帚,连同牛鬼蛇神一道,给扫进了大海汪洋,忽略了儿女们恋爱的事。

在班里,昌欢身材中等偏上,有些单薄,显个儿,看上去像班里的大个儿,姑娘的皮肤像她母亲,粉白透红,装束得体,淑雅大方,为人谦逊,人缘极好,男生女生,都愿意和她交结,这一点,倒和在学校任教的父亲有些像。父亲在学校教师中,人缘也极好,看父敬女,昌欢在学校教师中也受宠。

学校里,主动接近昌欢的男生并不少,只是他们并不知道,昌欢表面上谦逊,见了熟人,都主动微笑着打招呼,骨子里却颇有几分清高,评判男人的标准也极苛刻,身边的这些男生,还没有哪一个能入她的法眼。尽管天天都有男生围着她献殷勤,昌欢也故作不解风情,对所有献来的殷勤,只是报以微微一笑。

说不清从什么时候开始,昌欢被子一种眼神吓着了。那是坐在窗边倒数第二排的一个男生投来的。此人高挑身材,脸颊瘦削,黄皮腊瘦的,像黄疸病人,一双绵羊眼,长年阴郁着,仿佛自打出了娘胎,就一直在各种不幸里浸泡着。昌欢偶尔目光和他相碰,就觉得像看见了一个落水的人,在做拼命挣扎无望后,即将沉入水底前的一刹那,向岸边的一根稻草,发出哀怨无助的最后一瞥,令昌欢心里阵阵悸栗。并且,往往是不待这种悸栗消失,又会感到这种恐怖的眼神,像落在胶漆上的灰尘一样,拂之不去,来回在她身上滑动。

昌欢有些恼怒了,毫无疑问,这种侵犯,严重影响了她的学业,常常是一堂课下来,只感觉有一种恐怖的目光,在自己身上来回滑动,却忘记了老师讲课的内容。恼怒的时候,昌欢几次冲动,想斥责那家伙,让他规矩些,别整天拿不怀好意的眼神儿骚扰她。往往这种冲动刚刚发作,马上就被理智降服了。仅仅因为别人偷看了你,你就去斥责人家,这么干,多像街上的恶棍呀,让同学知道了,会不会说你自作多情呀?毕竟眼神这种东西,是虚无的,你说他老拿眼神儿骚扰你,他要是不承认呢?你有什么凭证能证明你说的是实事?再者说了,同在一个班里,你又怎么能让人家不看你呢?这样一想,昌欢反倒觉得是自己不对了,只好忍气吞声,容忍那道挥之不去的目光。

或许正是这种容忍,鼓励了那双绵羊眼,那种绝望的眼神,变得更加肆无忌惮了。以后的日子里,不止在教室里,在操场上,走廊里,上学路上,放学路上,昌欢随时都能感觉到,一种恐怖的眼神,在她身上来回滑动着,而且,只要一回头,就能看见一双发出哀怨目光的绵羊眼。

慢慢的,昌欢发现,自己越是恐惧,越是恼怒,那种哀怨的眼神儿对她的逼迫就越强烈,越肆无忌惮,简直把昌欢逼到了悬崖边上,眼看要崩溃了。

终于,四月第二个星期六下午,放学回家,昌欢打算把老师布置的一篇作文写完时,打开铅笔盒,发现了一张折叠得非常好看的信笺。信是用红格信纸写成的,不知是什么人写的,也不知什么时候塞进了她的铅笔盒里,却着实吓得她心脏紧缩了好长一阵子。多少天来,她似乎预感会有这一刻的到来,也似乎一直在等待这一刻的到来。昌欢急促地喘着气,两手哆嗦着,把信笺打开,尽管屋里没有别人,却觉得脸上胀热得厉害,好像干了什么坏事,兀然被人捉了现行,心急火燎的,耐不住性子,一目十行地草草看了一遍,心里才安稳一些,仿佛很久以前预言的事情,现在终于变成了现实。恰巧在厨房做饭的母亲这时推门进来,准备到壁橱里舀一瓢米。昌欢敏捷地把信笺叠好,放进书包,而后装出正在构思作文的样子,缓缓平静了躁乱的情绪,幸好没被母亲发现。

昌欢心里有点乱。其实这会儿,她真的想把自己的心事,跟母亲说说,可一想到母亲平日那些说教,便打消了念头。

昌欢确信,给她写信的年轻人,并不叫她动心,这不光是因为他长有一双令她讨厌的绵羊眼,关键是他那呆板的性格,他好像在班里没有朋友,平日喜欢一个人独来独往,不合群;家里的条件也不好,父亲是工人,母亲没有工作,是家庭妇女,家里孩子又多,常年穿带补丁衣服;唯一能引起别人关注的,是上课时,当老师提问一个问题,一连问了几个同学都答不出来,问到他时,他总能条理清晰地说出准确的答案,得到老师的赞许。其实,这也没有什么了不起,毕竟现在学校里,也不怎么正经上课,学好学坏都一样,中学一毕业,都得下乡插队,同学也并没因为这一点,高看他一眼。

这个年轻人叫怀沉石,是班里一个不起眼儿的学生,家住郊区棉纺厂的棚户区,父亲是棉纺厂的工人,家境贫寒,使他从懂事时起,就有了沉重的自卑感,受惯了同学鄙视的冷眼,使他不敢对别的女生有非分的幻想。昌欢为人和善,见面时总是冲他颔首微笑,撩动了他心底的一潭死水,经过长时间朝思暮想的折磨,最终扼制不住心潮汹涌,大胆地给昌欢写了情书。

多年以后,躺在监狱的冷板床上回首往事时,昌欢还确信,正是这封倒霉的情书,彻底改变了她的命运。昌欢一直不能愿谅自己的是,当初没把情书马上退还给他。如果当时把情书退还回去,或许自己的命运,就不会这么惨。那会儿,学校里曾发生过类似的事情,有个男生给自己心仪的女生写了信,不料女生对他根本不感兴趣,便当着全班同学的面,将情书摔还回去,同时不忘冷言冷语地数落那男生几句,把那个男生羞辱一番,这样一来,男生心里刚刚烧起的欲火,被兜头一盆冷水浇灭,以后很长一段时间,在学校里抬不起头,时不时还要忍受老师和同学的冷嘲热讽;也有些女生没这么泼辣,而是选择借刀杀人的办法,在收到情书后,她自己不肯出面解决,而是把情书交给班主任,班主任找到那男生,一通训斥,爱情的萌芽,就被掐死了。昌欢觉得这些方法都不好,缺少君子之风,不够仁义:人家只是喜欢你嘛,又没把你怎么样,干嘛非要像对待仇人似的损人呀。

昌欢选择了相对温和方法,背着家里人,偷偷给怀沉石写了一封回信,信中,首先对他的来信,表示了感谢,而后站在无产阶级爱情观的立场上,向对方阐述了无产阶级革命青年,应当珍惜大好时光,无私地投身到轰轰烈烈、史无前例的无产阶级**中去,狠斗私字一闪念,将腐朽的、带有小资情调的资产阶级爱情观,扫到历史的垃圾堆里。尽管这些鬼话,连她自己都不相信,却洋洋洒洒写了一大篇。

问题不在于这封回信的内容,而是这种回信的方式,让正在饱受爱情煎熬的怀沉石产生了错觉,把它看成女孩子恋爱时,半推半就的一忸怩作态。果然,第二天放学回家,昌欢打开书包时,铅笔盒里不知什么时候,又放进了一封情书,而且,这一封的用词,要比上一封热烈得多,甚至称呼都改成“亲爱的”。信里,年轻人毫无遮掩地表达了对昌欢的爱慕,说自从第一次见到昌欢,她那灿烂的笑容,就像夏日的太阳,消熔了他心里的千年坚冰,吃饭的时候,他会想到她的笑脸,走路的时候,会想到她的笑脸,上课的时候,会想到她的笑脸,睡觉的时候,梦里会浮现她的笑脸,现在,只要一天不看见这张笑脸,他就会焦躁得发疯,为了这张笑脸,他甘愿献出自己的一切,哪怕牺牲生命,也在所不惜;他说,他愿是一支铅笔,握在她手里,写出优美动人的诗句;他愿是一块橡皮,拿在她手里,为她擦去烦恼忧愁;他愿是一双鞋垫,踩在她的玉足下,伴她走遍万水千山;他愿是一只脖子上拴着绳子的小狗,绳子的一端,攥在她手里,永远和她不离不弃。他发誓,无论昌欢怎么对他,他都会在心底,一辈子爱她。

昌欢一直生活在无忧无虑、充满温情的家庭,虽说为人谦和,很会处事,却从来未经受过别人如此肉麻的恭维,这些平日里,人们歌颂伟大领袖都不曾用过的词句,如今一股脑地用在了她身上,昌欢有些飘飘然了,乐不可支,甚至对那个平日总穿着打补丁衣服、不起眼儿的怀沉石,刮目相看了。不能理解的是,那双绵羊眼后面的大脑里,怎么会蕴藏那么绚烂的文彩,写出如此令人如痴如醉的诗句。而且,这种优美的词句,绝对不是灵光闪耀的昙花一现,而是像山间小溪,源源不断。在以后的日子里,这个看似冷漠孤僻的年轻人,总能变戏法似的,神不知,鬼不觉地,每天准时将一封文情俱佳的情书,放进昌欢的铅笔盒里。

大约一个月过后,昌欢就成了这年轻人的忠实读者,每天最幸福的时光,就是等着放学后回家,趁着家人不注意,快乐地躲进屋里,装成写作业的样子,读着年轻人写给她的情书。看过后,赶快把信笺叠好,工工整整地放进自己的衣箱左下角。不长一段时间,那里已经积攒了一沓情书。随着情书的增多,那个年轻人的形象,在昌欢心里,也开始慢慢地改变:平日总穿让同学瞧不起的带补丁衣服,这会儿在昌欢眼里,也变成艰苦朴素的美德;略显单薄的身材,在昌欢眼里,也显得那么魁梧伟岸,值得信赖;甚至鼻梁两侧几颗雀斑,在昌欢眼里,也变成张显男子汉气魄的标志。昌欢终于忍耐不住,也开始给怀沉石回信了。此后,二人虽近在咫尺,却如远隔天涯,每天通过暗传情书,互倾衷肠,沉浸在初恋的幸福里。

家里最先发现昌欢正在恋爱的,是早就开始耳背的世德。

因为耳背,和家里人交谈时,常常打岔,引得家里人笑话,世德的自尊心受到了伤害,主动减少了和家里人的交流,变得沉默寡言了。可周围世界,对他极具诱惑,他想随时掌握周围发生的一切,就改变了以往通过询问来了解情况的习惯,练就了通过观察别人说话时的口型和察言观色了解外部世界的本领。

昌欢的恋情,虽说家里人谁也没有提到过,但昌欢脸上那种初恋少女无法掩饰的喜悦,世德凭着老江湖的眼力,一眼就能辨识出。担心自己看走了眼,世德又很巧妙地从昌欢身上,找到了佐证:这段时间,昌欢几乎每天在天黑之前才回家,回家后,还直嚷嚷在学校帮班里干这干那,显出一副极不情愿样子,而同在一所学校,仅比昌欢低一年级的昌庆,通常半下午就放学回来了,连在同一所学校任教的父亲,也在太阳落山前就下班回来了。而且,昌欢往往抱怨完在学校帮班里做事之后,马上就心情愉快地在饭桌上又说又笑,谈笑些白天在学校遇上的趣事,这就暴露了她刚才的抱怨,并非自己的真实心情,她之所以要这么假惺惺、装成极不情愿的样子,无非是想堵塞别人的嘴巴,免得人家会问她怎么这么晚才回来。根据这一点,世德判断,昌欢每天迟迟才回家的背后,必有隐情。结合这段时间她脸上的笑意推断,世德判断,昌欢很可能在恋爱。

为了进一步寻找出决定性的证据,世德开始暗中观察昌欢,像一个狡猾的侦探。很快,证据出现了:昌欢这阵子,突然对写信产生了兴趣。根据经验推断,一个人,如果不是对写作产生了兴趣,为了练笔,天天些什么,正常的人,如果不是遇上什么特别纠结的事情,是不会通过写作来纾缓心中郁闷的,只有恋爱中的年轻人除外,他们觉得,要是不用情书的方式来表达爱慕,光凭见面时的谈情说爱,是空口无凭的,不牢靠的,恋爱中的年轻人,是最愿意用写信的方式交流的。

为了验证自己的推测,每当昌欢借口写作业,一个人躲在屋里奋笔疾书时,世德就会蹑手蹑脚,踱到孙女的屋外,故意轻轻咳嗽一声,而后目光敏锐地观察昌欢的反应。果然,每回在他轻咳一声后,昌欢都会像一只受惊的小兔子,浑身悸栗一下,赶紧拿胳膊捂住胸前的信笺,转过头,冲着站在门边的爷爷做个怪脸,再向爷爷努努嘴,表示她现在正忙着呢,没空儿搭理他。每当这会儿,世德就装着若无其事的样子,转身回到自己房间,心里却对昌欢恋爱的事,有了**分的把握。

昌欢上学的时间,也比从前早了许多。昌庆一般是在日上房檐,才离家上学;父亲走得更晚,常常是日起两竿之后,才骑上自行车出门;昌欢却不然,她差不多和起身做早饭的母亲同时起床,洗漱之后,草草吃口东西,晨光初显时,就匆匆出门上学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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