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灰冰霜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一千零九十四章,心猎王权,银灰冰霜,新笔趣阁),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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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几个是干什么的?为何在这里?我们怀疑你们跟这次的抢劫案有关联,立刻扔掉武器,下马受缚,跟我们回城接受审讯!”
十几骑原本就游弋在包围外侧的士兵反应很快,几句话的时间里已经逼近了坡道,确定眼前这四骑身上并没有任何家族的徽号之后,立刻杀机大起,那当作画皮得连串疑问还没有结束,便已经纷纷举起了手里的弩机。大陆上关于弩弓的禁令已经发布了千年,即使是轻十字弓在大部分地方都是违禁物品,正规的城卫军中也不例外,虽然这种对付中阶骑士以下的敌人都有致命杀伤力的武器各个大中城市都会有所准备,但是非到了被围城之类的紧张时刻,不会轻易交给士兵装备。
正是由于如此,面前这几个明显能力不足的家伙才如此有恃无恐——他们手里的弩弓可不是那些软趴趴的就算对手能力超出了他们,在十几架弓弩的威胁中,也不得不乖乖就范。
“老实点,别想耍什么花样,看清楚了,我们手里这可是出自魔法之城勃艮第的上好弓弩,钢臂的上等货,就算你穿着铠甲,也照样可以打穿……”领头的家伙得意洋洋,然后就有个惊喜的发现:“咦,还是个女骑士啊?这下有乐子了……”
词尾化作了半声嘶哑的鸣响,因为女骑士甩手一扬,就把一柄小小的刀子钉在了他的喉头,让他手舞足蹈地从马上一头栽下。抽搐的尸体让灰发的年轻人挑了挑眉头。
擅长用飞刀的骑士,倒是头一回见。
实际上那也算不上是普通的飞刀,说是某种变形的飞斧倒是比较切合实际,半圆的锋刃宽有一掌,但投完之后回手一收,那刺穿了敌人喉头的武器就又返回到了她手里,再扬手,再收……刹那间就又有两个不知所措的倒霉蛋从马上一头栽下,鲜血飞溅。
这个时候剩下的十个倒霉蛋才终于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情,可是这个时候对方的三人已经分别一夹马腹,手中长剑如虹,战马嘶鸣间又是三个人或被穿心或被破喉,而且巧妙地借助死尸当成了盾牌,几个城卫军仓促之中射出的弩箭失了准头,不是扎在倒霉的同伴身上,就是堪堪擦着几人的铠甲飞过,除了把一个骑士的罩袍刺穿之外就毫无作用。重型弓弩威力虽大,上箭却更费事,一旦射出了箭矢就成了废物,等到他们再想要拔剑的时候,敌人的马匹已经窜进了同伴之间,投鼠忌器更难下手。结果就是在这短暂犹豫之中,十几个骑士就剩下三个。等到他们魂飞魄散地大喊着想要逃窜已经根本来不及了。
转瞬之间,生死了然。
灰发的青年沉吟不语,眼前几个骑士的战斗力倒是有点出乎他的意料,虽然三个年轻人在力量上也不过就是中阶骑士水准,但是这种距离之内对付有弓弩的对手,实际上对阵经验远比力量重要,这几个人的临战的反应速度和对于马匹的操控都算得上一流,尤其攻击方式干净利落,极有效率,剑刃不是在咽喉就是直刺胸口,显然是专为战场厮杀使用,估计就算那个女骑士没有魔法武器助阵,估计这十几人也伤不到他们三个。
这样的骑士就算说是金瑾花禁卫军也不为过了吧?
这种沉吟在几个骑士看来显然也和吓呆无异,几个年轻人各自发出了几声嗤笑,便不再去管这个可怜的‘平民’。
山包那边的敌人并没有反应,倒不是他们毫无警觉,而是根本没有时间——他们的攻击已经开始,一群倒霉的‘强盗’们已经基本被屠戮殆尽,八十几骑开始绕着弯子冲击车阵。虽然那些商队的保镖和车夫也有不少武器,但是对手中的钢臂弩威力极大,大车的车厢板壁像是羊皮一样被撕成对穿,后面的人几乎避无可避,而他们手中用来应付强盗的几支长弓,却几乎射不中那些骑着军马的士兵,于是不过片刻,二十来人的车队就只剩下几个人还在据守,形式岌岌可危。
“老师,怎么办?”
“这种混蛋当然是不能留着的,不过……现在也只能赶散了他们了。”
老骑士稍微犹豫,但回答却仿佛只是‘我们走吧’之类的一样简单。
也确实是简单——因为女骑士随手就从自己的腰间包裹里面抽出了一根魔杖——纤细的一握乌木,一枚明亮的红宝石在其上镶嵌,随手一指,一点红光就已经在那些城卫军中炸开!
人仰马翻。
原本耀武扬威的驰骋变成了向着死亡的冲锋,暗红的火焰将周遭二十呎内的一切引燃,几个带头冲锋的倒霉蛋瞬间连人带马成了‘绯焱骑士’,而周围二十几匹些没怎么受过训练的马匹更是瞬间一阵大乱!对于低阶的骑士来说,魔法是跟神等同的存在,就算是有再多的数量也是枉然,所以等到第二团,第三团火球在他们之中次第炸裂时,所有骑手已经毫不犹豫的一哄而散,四下奔逃,只留下二十几个被火焰焚烧的倒霉蛋被摔在马下,没头苍蝇似的挣扎,最终化成一团团焦炭。
风把烧灼的恶臭吹过山岗,女骑士不由皱起眉头,将头扭向一边,却正好注意到那个灰发的小子鬼鬼祟祟的身影——那家伙却正在将那些倒霉蛋的弩弓用斗篷包成了两大包,挂在马鞍后头,想了想,又摘了好几把骑士的佩剑,全挂在腰间,不伦不类的模样让人发噱。
看到女骑士投来的视线,他又报以微微一笑,模样古怪,于是顿时换来了两个大大的白眼。而这番做派也让老骑士眉头紧皱,忍不住提醒,“那种东西虽然值几个金币,可是进不了肯德姆罗斯的。”
可是年轻人却笑得更加欢快:“有您帮忙的话,至少应该不难?”
老骑士哼了一声,没有再说话,只是带着一行人走下坡道,跟那支只剩下了五六个人的商队会合,一路往前。
商队的老板是个中年商人,本来自忖必死的局面却又死里逃生,自然是对这几名骑士千恩万谢,不过拿出了一袋子几十金币的谢礼被老骑士淡然拒绝之后,也只能带着车队开始行动,幸好最先被*掉的十几个城卫军留下的马匹足够替换他车队上的损失,几个人一人赶着一辆车,前进起来也不太降低速度。
不过上路不久,女骑士就离开了她的老师,气势汹汹的催马来到那个灰发的小子面前,一脸寒霜地冷哼:“到了肯德姆罗斯,你给我有多远就滚开多远,要是敢跟在我们后面混进去,我就把你烧成烤猪,听见没有!”
年轻人眨了眨眼睛,一副根本没听清的神情,让女骑士心中的怒火又高炽了一倍!干脆催马离开,再也不看那张曾经有些感兴趣的面孔!
倒是错马而过的时候,两个跟在女骑士身后的年轻骑士看着那灰发小子的目光少了几分敌视……倒不是什么所谓的战斗中培养出了友谊,只是这家伙自己作死,现在不管是女骑士,还是老骑士对于这个半路出现家伙显然已经没什么好感,少了竞争的可能,他们自然也没了敌视的兴趣。
于是一路和平,不过两个多沙漏后,这一行人已经进入了西肯德姆罗斯城。
四座肯德姆罗斯的建筑几乎如出一辙,都是依托两道山峦建立的三道厚重城楼,而城市的居住地就在三道城墙之后,再往后就是一马平川的田野和丘陵,没有另外的城墙了)——四座肯德姆罗斯溢满岁月痕迹的高墙之后,就是伊利里亚的所在地,而伊利里亚的城墙,实际上就是国王的内城罢了。
四名骑士过城门之前就与那商队分开,不用在城门口慢慢排队等待,而是直接走士兵专用的角门入城,穿过其后的街巷,在一条稍显荒僻的小路尽头,已经有十余名全副武装的骑士在路边等候,见到他们到来,领头一名全副武装的骑士在马上弯腰致意,抬起身体时,却正好露出胸口那一朵硕大的金瑾花徽章。
花瓣为金色,外包三层的纹样,这是金瑾花骑士高层的式样。
他抬起头,但是声音中却多了几分的疑惑,“我听说几位一行是四人?”他小心问道,让四人不由微微一惊?
然后转过头时,却正好看见几人身后二三十步子的地方,一匹温驯牡马慢慢踱步而来,马鞍后挂着两个硕大的包袱,而骑在上面,面含微笑,挂着几把骑士剑的,不是那个一脸贼笑的讨厌灰头发又是谁?r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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