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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侠守护者之一魔侠─曹植

曹植(192─232),字子建,因封陈王且諡号「思」,后世文章中常称「陈思王」、「陈王」。沛国譙县(今安徽省亳州市)人,曹操第四子,卞氏嫡出之第三子,三国时期曹魏的著名诗人,才高八斗(八斗之才)、七步成诗等词之语源。

其诗歌对后世有很大影响,才华也颇受后世诗人推崇;与父亲曹操、兄长曹丕并称「三曹」,不过与其父兄不同的是曹植一生并未担任重要军政职务。

曹植為曹操正室卞氏所生第三子,曹丕、曹彰之弟。曹操曾经看了曹植写的文章,惊喜的问他:「汝倩人耶(你请人代写的吧)?」曹植答道:「言出為论,下笔成文,愿当面试,奈何倩人!」。

建安十五年(210年)冬天,曹操兴建铜雀台,19岁的曹植作《铜雀台赋》,曹操大為讚赏,封其為平原侯,并勉励说:「吾昔為顿丘令,正值二十初度,思当时所行,无愧於今。今汝已长成,可不勉哉!」认為他「可定大事」,曹操晚年,曹植晋封為临淄侯,与长兄曹丕争夺继承人地位。加之才高,素為曹丕所嫉。

曹丕即位后不久,曾屡欲杀曹植,被母所阻,方得免;据说当时卞太后曾说:「你已经杀我的任城王(曹彰),再要杀陈留王,我也不想活了。」曹丕仍以曹植「醉酒悖慢,劫胁使者」,将他贬為安乡侯。

魏明帝曹叡即位后,曾有意重召叔父入朝,而曹植甚至也草拟好政略。却有朝臣警告魏明帝,曹植「素有壮志,一朝得嚐夙愿,恐难為臣」,因此终明帝一朝。曹植犹不得志。

太和六年(232年)二月,曹植被转封為陈王,是十一年内第三次被迫迁都,同年鬱闷而终,年仅四十一岁。

今中国北部山东省东阿县城南20公里处的鱼山西麓有曹植墓。

曹植是最早对司马氏家族专权提出警告的人。他对魏明帝大权旁落极為恐慌,上表告诫说:「取齐者田族。非吕宗也;分晋者赵、魏,非姬姓也。」「今反公族疏而异姓亲,臣窃惑焉。」但是魏明帝正倚重司马懿以拒蜀汉北伐军的挑战,没有将叔父的忠言放在心上。

曹植作品百餘篇,绝大部分是五言诗,被后人收进《陈思王集》里;其作品比较全面地反映了建安文学的成就和特色。

无论古诗和乐府。曹植都很有成就,五言诗到曹植笔下而扩大其范围,无所不写。建安诗歌从乐府出来逐渐文人化,到曹植手中就明显具有文人诗面目。

曹植前期由於境遇顺适,诗歌充满著昂扬的精神,调子开朗豪迈。作品风华有餘,而血肉不足。

后期他壮志受挫。备受压抑和迫害,诗风转為沉痛激愤,慷慨不平,表现出对於压迫者的愤恨,和要求解放的强烈精神。

曹植作品「骨气奇高」,他一生不断追求建功立业的理想,善於以饱满壮劲,而又波澜壮阔、雄奇恢阔的形象,表现慷慨悲壮的情怀,沉鬱顿挫。悲愤交集。

曹植诗歌词采华茂,善於鍊字,描写深刻细腻。手法方面,曹植注意对偶和声色,属对精工。对偶渐趋精密,并善用丰富比喻,善於託物起兴,起调讲究气势,善於用警句带动全篇。

主要作品─《赠白马王彪》《白马篇》《名都篇》《美女篇》《箜篌引》《七哀》《洛神赋》《七步诗》《铜雀台赋》《野田黄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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