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人如来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283章 春风扶摇(2),镇龙纪,故人如来,新笔趣阁),接着再看更方便。
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畅读/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
水同学虽是女儿之身,但一身豪气不让须眉,武功更是上上水准,我非常荣幸能有她作为对手。
水瑶月如此高的质素,却依然是输在您的手下,风同学,你当真就是深藏不露啊!
不敢当,小弟顶多算是浅藏而已……其实,我当时能赢得比赛,多少也依仗了男人的优势,惭愧!
嗯,说到男女之别,好像有某家媒体报道,说您当时在比赛之中,对水瑶月有非礼的动作!
非礼?这分明就是吃果果的造谣!南宫同志,贵圈的质素实在是良莠不齐啊,我表示很遗憾!
风同学请放心,我们路过报社绝对是最专业最公正最客观的中立报社,所以,请放心接受采访!
路过报社的名声有口皆碑,我当然就是一百个放心!嗯,贵报社当真就是贵圈中的楷模啊!
风同学的评价,实在是让本报社汗颜啊!客观,中立,本就是我们新闻工作者的应有的本分。
赞!路过报社当真就是贵圈中的一道清流啊,我表示很欣慰,嗯,以后我的独家都归你们了!
谢谢,谢谢风同学!嗯,那关于某报刊诬陷您非礼水瑶月的事,您此时需要独家澄清吗?
那是必须滴!南宫同学,请问,某报刊究竟说本人是如何“非礼”水瑶月的呢?
他们说您在比赛之时,对水瑶月同学使用了“咸猪手”这种明显是有辱风气的手段。
咸猪手?某报刊煽风点火的本事当真算一流,他们的意思就是,我对水瑶月有动手动脚了。
咸猪手当然就是指男人对女人动了不该动的手,或是动了不该动的脚了。
唉,本人实在是冤比窦娥姐姐啊!南宫同学,不怕告诉你,本人最擅长的其实是……拳脚之术!
最擅长?哇,风同学,您这一倾诉,岂不就是告诉对手了您的核心机密?您的牺牲太大了!
当然就是机密!不过也木有办法,为了重振社会之正义风气,本人唯有牺牲这么大!
呜,风同学,这种核心机密,您应该是第一次在外人面前说起的吧?请务必允许我们独家!
当然!请贵社务必如实报道,如果需要,我还可以和你们签订独家协议,而且完全免费!
呜,风同学如此大仁大义,本报社唯有感激不尽了!嗯,言归正传,那就有请您继续澄清了。
非常感谢!刚才已经说到,本人最擅长拳脚之术,事实上,我跟水同学比赛根本就没用外物!
您的那场比赛,我也亲眼见证了!我非常肯定,您只对水瑶月动了手和脚而已。
感谢您的佐证!我确实是只对她动用了拳脚而已,同时您也也知道,拳脚之中又有擒拿之术!
擒拿之术?难道是传说中的鹰爪龙爪手,嗯,好像还有很多路的大小擒拿手!
南宫同学实在是见多识广啊!本人不怕再次独家一下,我使用的正是三十六路小擒拿手!
呜,三十六路小擒拿手?那不正是拳脚近身之战中的顶级手法吗?这无疑又是独家啊!
完全没错!南宫同学,想必您已经从“近身”这两字之中,领会到本人的无奈和委屈了吧?
完全领会!像“三十六路小擒拿手”这种近身搏斗的功夫,确实很容易就让有心人误会了!
比赛毕竟是比赛,为了伟大的胜利,本人只好被迫使出这种很容易让有心人误会的擒拿手了!
可是毕竟男女有别啊,像您这种很近身的擒拿手,当然就是很容易让有心人误会了!
比赛是神圣的,当选手站在场上,就不应该有男女之分,所以,我很无奈和委屈!
风同学,我实在是太感动了!你不单澄清了误会,而且还连续爆出了两个独家,本报社很感动!
只要真相大白,我个人的小小牺牲又能算什么呢?请贵社务必客观地将我的独家报道出去!
那是一定滴!嗯,既然误会已经澄清,那下面就让我们继续吧……
于是乎,南宫清新便和风清歌一唱一和,共同谱写了路过报社的头版人物专访~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