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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天的时间查到了孩子的母亲。
警察找到孩子的母亲。
母亲是一位16岁的小女孩,她哭着说:“我不是故意要把小孩子丢掉的,我只是不知道该怎么办,我马上就要读高中了,如果带着一个孩子怎么办?”
警察问,“孩子的父亲是谁?多大年纪?”
女孩一边打嗝一边哭着说,“我不知道他多大,我只知道有一天我去酒吧蹦迪,喝的太多了就睡在路边。醒过来的时候,发现已经被人掀开裙子盖头****完了。”
“处女血没了。”
“被强奸的时候我是没有知觉的,我不知道自己被谁强奸,也知道对方多大年纪,是不是一个糟老头子。”
警察沉默,少女这是被捡尸了。以往发生了这种事情不止一件,有监控还好说,没有监控实在难找。
“你当时被强奸的地点在哪里?”警察本来不想雪上加霜,在少女的心口上撒盐,可是不问就不会知道结果,也没办法把那个畜生送到监狱。
少女用衣袖檫干眼泪,“南口酒吧的拐弯口,一个小胡同里面。”
小胡同里面没有监控,而且那边住的大多都是一些老人,偶尔有三教九流经过,少女怎么会朝着那个方向走。
警察们相互对视一眼,这件事情难办。
少女哭着哀求,“求求你们千万不要把孩子给我,我在没有生她之前,我都是穿着宽大衣服遮盖的。要是我爸爸妈妈发现会打死我的,你们要是把她送回来就是逼我去跳河。”
警察安抚少女,“已经送到一家孤儿院去养着了,不会再送回来的,你放心。”
少女渐渐冷静下来,擦干眼泪,对着警察们说,“谢谢,谢谢.”
木青青知道了这件事情的经过,看着吐着泡泡的小孩子,睁的天真无邪的眼睛看着她。
木青青在孩子的头上摸了摸,“大人的错,为什么要小孩子来买单?既然知道危险的存在就不应该去那种地方。”
木青青这辈子都没有去酒吧,但她知道酒吧里面的所有酒,还有一些伪果冻和伪饮料,很容易让人吃一口或者喝一口,就直接晕晕乎乎的躺在地上任人摆布。
小孩又吐了一个泡泡,拿着手指放在嘴里面,自己跟自己玩的不亦乐乎。
院长很喜欢这个孩子,经常时不时的买东西来看孩子,整个孤儿院里面就跟这个孩子说话最多。
院长还给孩子起了个名字,“阿萝。”
姓木,木阿萝。
这个小鬼对画画很有兴趣,还没有学会爬,就拿着一大堆的笔在墙上动画画西画画,图的整张墙都是乱七八糟的笔痕迹。
放在摇篮里面倒是安静,只不过却会动不动去吃自己的手。
林草看着木青青,“姐姐要把她培养成林萝一样的画家。”
木青青微微一笑,“不,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她长大以后会有自己的路,不应该由我去规划。”
她似乎出现了幻觉。
看到了林萝的脸,笑的很温柔很善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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