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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宝珠回到房间里,忍不住伏在床前小声哭了起来。

她刚刚拿着菜刀的时候,看她脸色冷淡,其实手都是抖的。

曾经扬州府的小姐林宝珠,一定没有想过,从小习礼沐教的她,有一天,居然敢拿起菜刀,丢掉小姐的矜持,在许多人前放声怒喝。

她其实并不是勇敢的人,在周妈污蔑她的时候,她又气又愤,眼泪其实已经忍不住在眼眶里回旋起来了。

但是林宝珠知道,若是她真的流下了眼泪,那就更加会让人以为她心虚,更加会让人以为她和夏老师有一腿。所以她强忍了眼泪,握着颤抖的拳头,捏着那把菜刀,和周妈辩驳。

等到回了房,她背后已经湿了一片。

她想起这一个月遭遇的事情,眼泪像是止不住似的从脸颊边滚落。

来到这样一个地方,她认了;做农活被划伤了小腿,她认了;遇上不喜欢的婚事,她认了;做饭被油星子溅到手,她认了;开始学会照顾自己很难,她也认了。但是为什么还要处处针对她,还到处败坏她的名声呢?

她从来都没有想过要伤害别人,她已经很努力地想变成一个可以独立生活的人,为什么总是有人要来阻碍她呢?

她很小声地哭着,压着自己的声音。她哭是哭,但是并不愿意让别人看到她哭。她哭累了后,就倚着墙慢慢地睡着了。

***

那边,周志平训练回来,去营里找他相熟的文化兵。

彭昌是和他同时入伍的一批人,彭昌是江市师范大学的大学生,他从小敬佩军伍,就兴致勃勃地报名参军来了。

彭昌和他并不住在一个楼区,他因为是文化兵,所以被划到了另一块地方。

等周志平站在他寝室面前的时候,他朝彭昌的舍友笑了笑,算是打招呼。

彭昌的舍友基本上都认识他,只是不熟。周志平虽然职位不算是很高,但是他很受七连连长的喜欢。

深秋了,南方温度并不算很高,但是他里面穿着背心,外面穿着一件外套,敞着前胸,浑身阳刚正气。他并不虎背熊腰,反而身材精壮,臂长腰窄,浑身肌肉起伏,但并不狰狞丑陋。是他们这群文化兵羡慕嫉妒又难以达到的好身材了。

最难得的是,周志平虽然体格不庞大,但是他力气蛮大,私底下掰手腕就没输过。

彭昌把周志平叫到文化室里面,这个时候大多是文化兵都已经下班了,文化室里面只有一个在收拾东西准备离开的小兵。

彭昌先考了考他之前教过他的东西,惊讶地发现他居然全部正确,没有一个错误。

“你居然是说真的?”

要知道,周志平平常的工作还是很忙的。他的出队任务和训练任务很重,基本上很难有时间来忙别的。更何况,他这个人对于读书写字是丝毫没有兴趣的,但是这次识字居然还是认真的。

他用笔敲了敲桌子,忍不住问道:“平常我说了多少次你也没开始,这会儿你怎么突然想着要认字了?”

周志平手里的笔一顿,他的脑海中自动浮现林宝珠的那句“你头脑简单,四肢发达,只是个脑袋空空的兵痞子。”

思及此,难不成告诉他:“是因为老婆嫌自己不认字,是个兵痞子。”吗,这可不行,传出去他一个大男人脸往哪儿放。

他半天没理他,看到彭昌疑问地看着他,周志平恼怒道:“不许问,赶紧教我。”

等到授完课,彭昌发现他是真聪明,学东西一点也不慢,脑子也灵光,学起来还颇为认真。他满意地点点头,有点理解七连领导为什么都喜欢他了。

彭昌要走,却被周志平拉住了。

看到彭昌扭头询问的眼神,他缓缓从口袋里掏出一封信。那封信拆开了,周志平摊开信纸,少见地有些不好意思:“这是我媳妇给我写的信,大多数字我都不认识。七连有知识文化的不多,所以你给我念念。”

彭昌促狭地看了他一眼,心里猜测他是因为媳妇要给他写信,不想让别人知道写了什么,所以才要认字。

彭昌一看,好一笔小巧秀气的簪花小楷书。他啧啧赞叹道:“周哥,你可以啊,嫂子字可真好看。”他仔细地看了看,又赞叹道:“这一笔漂亮的簪花小楷,肯定学了不少年吧?”

周志平可没有那鉴赏字体好看的功力,他最多能看得出写得整齐与否。他确实觉得林宝珠写字比他好看,但是他看不出来什么簪花不簪花。看到彭昌称赞的眼神,他也不禁得意几分:“簪不簪花我不知道,但是我媳妇确实像朵花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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