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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纤柔的玉手伸至他的面颊,葱白似的指头勾起掌中的手帕,细细替他擦去脸边沾上的土色。
常娆眉眼和顺,轻描淡写的陈述道:“你为了打我的脸面,新婚之夜在书房和我的陪房丫鬟滚做一处,我气不过,让人打你一顿也是活该。”
“呸!你这个泼妇!”沈子晋偏头啐过一口。
自古夫字天出头,只听说过男人在外面花天酒地,三妻四妾也是常事,哪曾听闻女子气不过把夫君打一顿的道理!
常娆也不恼,随手把擦过的帕子别于他颈间的玉牌之上,为了牢固,特意勾着指,在那红绳上饶了两环。
处理好了不要的废物,她才淡淡一笑:“你也知道,我出身商贾,你要真想对着骂,我身边可有的是人能带你好好开眼。”
常家女公子口下无德的事迹人尽皆知,都说她们家养了一拨乡下专善骂架的悍妇,连大柳树茶馆的说书先生都在她家门里吃过败仗。
沈子晋目光徘徊,眼下情况明显不利于自己,当然不能再自取其辱。
他别过脸去,小声嘀咕抱怨:“我不和你吵,泼妇!”
常娆撩起眼皮,瞄他一目,只见他五官绝美,贝齿紧扣着薄唇,在灯下显得格外红|艳,脸上微微显着怒意,倒不丑陋,莫名的带着一丝娇嗔。
美色当道,好看是真的好看。
可惜她利欲熏心,再好的美人放在银子面前,她还是更喜爱白花花的银子。
她盘玩着腕上的点翠缠丝金镯,指甲拨弄出嗒嗒的声响。
收回目光,点头首肯道:“有自知之明是对的,侯府等着我常家的银子保平安,你在我眼皮子底下讨生活,是该收敛着些。”
“泼……”沈子晋决眦,骂骂咧咧的就要反驳。
常娆把金镯子一拨,金子磕在另一根金子上,清脆凝绝。
她敛去笑意,沉声提点:“这门亲事好就好了,不能好也只能就此作罢,反正我不入你们沈家,日后也是招赘贵婿,倒不如,今日就把你捆着送去清晖园,你我二人当着侯爷的面,把和离书一签,你继续快意人生,我自抱着黄金白银还回常家!”
她又不是非他沈子晋不可,当初不过是看中了武安侯年迈,府里又没什么过于亲近的权势,日后沈子晋这个漂亮的草包废物袭爵,她权钱两得,常家的生意还能更上一步罢了。
总归是要讨个男人过日子,找谁不是找呢?
既然沈子晋死活不乐意,那她不如另选旁人,天底下皮相好的多的去了,保不齐日后还能碰上又干净又心仪的呢!
沈子晋见她神色决绝,瑟缩了一下脖子,老爷子可是特意提点过他,要好生善待娶进门的这位商户娘子,阖府命脉可都等着常家添银子进来。
若新婚第一天,就闹出了和离,依老爷子的脾气,恐怕恨不能将他打死才好。
他低头盘算,眼神恍惚,最后落在了胸前缠着的帕子上。
男子汉大丈夫,能屈能伸。
不过是一时运气不好,碰上了个彪悍的夜叉而已,只当是避火图上演的那些另类情致,他把灯一吹,还不都是一个样子。
他忖度片刻,终是抿着唇,小声开口:“你先把我放了,咱们还能商量!”
常娆蔑笑:“商量?不知世子爷要和我商量什么?”
她轻轻挥了个手势,让婆子们松开禁锢。
沈子晋被她眼底的轻视刺的心火上蹿,又不敢再开口骂人,活动着筋骨,转头环顾,瞧见跪在身后不远处,不住磕头求饶的小丫鬟。
坏笑着朝斜后方一指,努嘴示意:“把她给我,日后咱们两个井水不犯河水,相安无事的在一个屋檐下过日子。”
既然她嫌那小妖精打脸,那他偏要把人拘在身边,好好偏疼才成。
常娆顺着他的手指看去,宝婵狼狈的裹着一件男子的大袖衫,不堪遮蔽,露在外面的白皙四肢上满是不明的红痕。
常娆哼笑,站起身子前走几步,鸳鸯绣鞋笔直的敛步在大袖衫旁,她又回过身子在沈子晋脸上打量。
沈子晋得意,故意出言激她:“怎么,夫人莫非吃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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