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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去的时候已近黄昏,火红的晚霞透过那些像是燃烧起来的云彩,散发出柔和却又颓废的光芒。低头再瞅瞅时间,都快五点了,若放到一般的单位也差不多到了该下班的时候了。不管怎么想,警局应该也算公家单位,按道理来说怎么都该是下班时间了,估计现在这个点回去,大伙儿都已经打好包袱走人了。
在准备上车回去之际,鉴于之前在书房里发生的事情,叶珩起先坚决不想同某人处在同一个空间。先不说他们不熟,即便顶着个上级下属的关系,也改变不了他们只认识一天的事实……至少他的确是第一天见到凌予墨这家伙;再者,有雷霆这个先例在,难保他们调查组没几个共同爱好的。
总之,一定要远离奇奇怪怪的家伙才行,可他的车子还停在警局的地下停车场,环顾四周、又没有什么打的车。想想也是,这种高档区的住户光私家车都有好几辆,就连司机可能都不止一个,哪轮得到的哥上场。
想来想去,如果他不坐凌予墨的车回去,意味着他起码要走半个多小时的路走出这里……还是,算了吧。
叶珩算是妥协了,盯着某人嘲讽似的嘴脸,狼狈地抹了抹鼻子,灰溜溜地上了车。
回去的路上叶珩很好地坚持原则,远离奇怪人群,保持沉默,当真从头到尾都没开口说过话。而凌予墨则像是为了证明自己之前的默契论,竟也配合着一句话也未说,只严肃着表情注视前方。
看着别人这副与在办公室里所差无几的神情,叶珩不得不产生一种错觉,刚才和自己呆在一起的凌予墨并非一开始出现在他面前的凌予墨,而是不知被什么脏东西附身的凌予墨。
因为这这,这完全是两个人嘛。
明明初次登场时脸上尽写着“严肃、凌厉”这些形容词,可一转身,这些形容词或许还在,但明显还增加了一些内容,比如说狡诈、恶劣之类的,就像狐狸一样。
不,也不对,或许豺与他更为相近吧。
记得百科上面是这么介绍豺的:豺性凶猛,胆大,平时性情十分沉默而警觉。再侧头看看左手边上的人,嗯,的确丝毫不差;百科上又说了,豺群是在所有兽群中纪律最严格,组织最严密,等级最森严的,豺群中有豺王,有豺兵……毫无疑问,旁边这货一定是豺王了,总是带领着一群豺兵到处破案。
想到这里,叶珩禁不住抽了抽嘴角,连看向他的眼神都带上了几分默然。俗话说豺狼虎豹,他先是遇狼,现在撞豺,所谓的淫生要不要这么悲剧啊。
当然,对身边某人情感上的变化,凌予墨倒不是丝毫未觉,只不过是懒得去问去说罢了,反正……一看也知道不是什么好事了。
等回到警局的地下停车场,那儿已经没剩几辆车了。硕大的一个停车场,只有寥寥数量停在零散的地方,一眼便能看到停靠在左前方廊柱边上的宝蓝色跑车。
将车停到那辆车边上,眼见叶珩打开车门下车去了,凌予墨连忙侧头喊住他:“明天,明天还是你跟我出去,就去那个叫欧阳勇的死者的公司。”不等叶珩回答,他又补充道,“就这么说定了。明天八点出发。”
“等……”等!另外一个字还没喊出口,银色的车尾在眼前一闪而逝,接着便急速开出了停车场。
叶珩一口气没上来,憋在心里,没差把自己给憋死了。等确定自己被人甩(?)了,他喘了口气,懊恼地甩了下还伸出去的手。
那家伙、那家伙到底要不要这么赶啊,去投胎吗?况且,他之前也说了吧,而且说得还很清楚,他不要处理这家伙的案子,他只关心裴然的案子啊!别人说话的时候,要好好听啊。
叶珩暗暗腹诽,但望着在灯光下呈现出一片空旷的前方,也只得坐回到自己的车里,至于明天……明天再说吧。收回似要望天的视线,他叹了口气,无奈之下也只好先开车回去,而在回去之前,他还特地绕到不远处的小吃街买了不少的肉制品,准备回去给他家卡茨当宵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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