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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离以为自己很坚定。

当听到最后一段关于自己家人的话,他犹豫了。

他想到花园里的小丢丢,和被逼无奈、不得已结束行程、提前回国的池岭,还有上辈子被他连累的爸妈、姐姐。

他觉得自己像一个扫把星,什么事都做不好。而就算自己什么都不做,认识他的人也会一个接一个的倒霉。

也许远远逃开,才是最好的选择?

第二天,步离给出了答复。

“谢谢你,给我提供了另一种生活的可能性。”他对池岭说,“我想了很久,我觉得你说得对。如果我跟你走,远远地离开这里,上辈子的事肯定不会再发生。但他们是我的家人,就像我不想离开他们,他们肯定也不愿意把我一个人留在外面。”

步离深吸一口气,“对不起,我不会离开这里,不会离开我的家人。”

如果现在离开,远远地逃离自己的亲人,和上辈子因为境遇的不如意封闭自我、让家人担心、以至于急病乱投医酿成悲剧的自己没有任何区别,多活一辈子又有什么意义呢?

他不想离开,也不会离开,更不会再重蹈上一世的覆辙。

池岭的眼神黯淡下来。他沉默了很久,突然想起什么,眼睛里又重新燃起希望。

“不用太久,对,可以不那么久,三年……不,两年,就两年。”池岭肯定地点头,“你相信我,一定能在两年之内结束所有的事。你跟我走,就当出去留学,两年之后我们再回来。”

“谢谢你,但是不必了。”步离心意坚决,“我不想再逃避,我想勇敢一点。这里有我的家人,我不能走。我活了两辈子,早就成年了,可以保护自己,也可以保护我的家人。”

池岭垂头,颓然地坐在床边,“我没有家人。”

“但你有可以回来的地方。”步离蹲下去握住池岭的手,“我就在这里,你什么时候想回来都可以。”

池岭避开步离的眼神,不敢看步离。

“我很自私。你没有要求我留下,我却让你跟我走。”

步离摇头,“没有的,你有为我考虑,我知道的。”

池岭笑了,反握住步离的手,轻轻拍了一下,“那是骗你跟我走的诱饵,傻瓜。”

步离“啊”了一声,“原来你是骗我的吗?”

“没有,我是说真的。”池岭转回视线,认认真真看着步离,“我不会再骗你,以后也不会。”

“你一直都没有骗过我啊。”步离眯着眼睛笑。

池岭感觉心口揪了一下,握住步离的手不自觉地收紧,“如果那天晚上我答应了,你是不是就会跟我走?”

“啊那天……”步离挠挠脸颊,“你不会,你不撒谎的。”

池岭愣了一下,恍然,“你知道我不会,所以才那么做,是吗?”

“……嗯。”步离心虚地承认。

“呵。”池岭自嘲,竟然在那种时候被一个一点经验都没有的小孩子给骗了。

后悔吗?或许不。他说过不会骗他,就永远不会。

“如果我说我可以呢?”池岭追问。

“那我还不可以。”

“你会跑掉,是吗?”

“呃……嗯。”

池岭垂下眼睛,“我明白了,是我不够好。”

步离想否认,被池岭打断。

“不用安慰我,我本来就是个烂人。”池岭失笑,又很快收起笑容,神情严肃,“我不想做烂人了。我会努力让你喜欢我,一直喜欢我,更加喜欢我。我也会试着喜欢你,等到我们都可以的那一天。”

池岭抬起步离的下巴,“所以请你看着我,继续看着我,一直看着我,不要……不要……”

他想跟他说,除我之外,不要喜欢任何人。

但他说不出口。

他这么好,让人开不了口,对他提出过分的要求。

当然,他不见得所有事都会答应,但他会当真,会认真思考、反复衡量、慎重抉择。如果抉择不了,他会烦恼。

没有什么试着喜欢。他喜欢他,早就喜欢上他,以至于无法再逼迫他做任何违背自己心意的事,哪怕想象让他难过、烦恼的任何一种可能性,都受不了。

“不要不开心。”池岭倾身,在步离额头印下一个吻,“等我回来。我保证,很快。”

池岭走了,悄声无息。

步离以为池岭至少会让自己去送个机什么的,但他没有。

没有拥抱,没有道别,不知道他什么时候离开大排档,什么时候上飞机,甚至不知道他平安落地没有,现在又在哪里。

就像突然之间出现在自家楼下赖着不肯走,一夜之间,又突然离开。

一切都和以前一样。

笔记本电脑、画板、手机、设计稿、布料、牙刷、毛巾、水杯,甚至穿来的衣服、背来的包,一件不差,都在。

除了粑粑猪、橡胶小猪、一堆破烂玩具和床底下的一箱周边,什么都没有带走。

也没说留下的东西还要不要,只在电脑桌面上建了一个文档,打开三个字——“给你玩”,外加一个笑脸——“:)”。

步离笑了。

二十九岁的大男人,心里住着一个小孩。

男人会慢慢变老,小孩却永远长不大。

在池岭消失的第二天,郭珍花敲响步离的房门,问池岭去哪了。

步离拿着新电脑打游戏打得欢,回头扯了一句,“他走啦!有要紧事,回国去了。”

郭珍花不信,指指楼上,“怎么会?衣服还在天台上晾着呢?”

“妈!”步离无语,“那是我的衣服!”

“噢~你的噢~”郭珍花眼神诡异,蹭到步离身边,把手里拎着的一袋子东西扔到桌上,“那这个也用不着咯?”

“哎哟,到啦!”步离转头,眼睛一亮,又迅速黯淡下去。

一袋子贝壳,巴掌来大,足有七、八个,里面掏空,洗干净填上脂膏,上下一合,就是一个蛤蜊油,也叫贝壳油。

郭珍花娘家在海边,镇上的人靠海吃海,习惯用贝壳来盛放脂膏,涂手、涂脸都行,随身携带,随取随用,十分方便。因为配方独特,治干燥、开裂效果显著,久而久之,成了当地的特产。

步离看池岭食指、拇指指节和虎口有很多老茧,跟郭珍花一样,估计是常年拿裁缝剪和针线留下的毛病。想到郭珍花以前经常用贝壳油涂手,特别有用,打听到姨婆家里现在还在做这个,就托姨婆帮他做一点,打算送给池岭,让他当手霜用。

步离惦记着这桩事,三天两头打电话回老家,逮着姨婆问东问西,让姨婆用最好的料,挑最漂亮的贝壳,多做一点,做足一整年的份,当然少不了催姨婆赶紧做,结果紧赶慢赶,还是没能赶得上。

步离打开袋子,手伸进去一通乱搅,“保质期在哪呢?没找到啊。”

郭珍花摆手,“这个哪里有保质期,你闻闻不坏,就都能涂的咯!”

步离撇嘴,关上电脑,把老妈推出房门,找来牙刷、细砂纸和湿巾纸,一个人窝在房间里,倒出贝壳,一个个擦过去。

巴掌大小的蛤蜊壳,个个通体雪白,除了一圈一圈凹凸不平的螺纹外,没有多余的杂色。

不枉他天天惦记,象牙似的,果然很好看。

步离擦干净贝壳,打开抽屉,一个挨一个藏在深处。

他会回来吗?什么时候回来呢?

还会再见吗?什么时候能再见呢?

想在手霜变质之前再见他一面。

所以拜托了,撑久一点吧。

步离关上抽屉,有点难过,也有点开心。

他像一个梦,不够完满,又说不上多坏,因为十足美丽,而显得过于虚幻。

当他放下执念,试着敞开自我、接纳别人,就会发现世界很大,值得信赖的人不止自己一个人,还会有很多像自己一样的人愿意关心他、帮助他、喜欢他、爱他。

到时候,他就会把自己忘了吧。

不要紧。

就像抽屉里这些没能来得及送出去、而且很可能一辈子都没机会再送出去的贝壳们。

不管他记不记得,自己早已经把他放在深处、放在心里。

步离没有等来的池岭的消息,却等到了司裘的信息。

司裘发微信给步离,告知步离池岭已经安全抵达F国首都,因为号码还在补办,暂时没办法联络,让步离自己保重。

步离叹气,莫名有点怅然,更多的是担心。

[他回去,会不会有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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