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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光哲看着顾临,慢慢走上前,扬起手中的离剑滑向顾临:“顾临,你在北荒生活了这么久,你的牙齿和爪子早就磨平了吧?早变成一只狗了吧?”他的离剑放在顾临的右胳膊上。再往前一寸,顾临的胳膊必定断了。顾临静静地站在那里看着他:“顾临只想做对西周有利的事情。”
门开了,青云看到一个满脸胡子的男人牵着一只巨大的狗走了进来,不,是狼,真的是一只白色的狼。青云本以为会是一只叫白狼的狗。
它从漆黑的门外进来,它的眼睛在黑夜里,闪着幽绿的光。
金光哲看到白狼,立刻收回了剑,他走上前,用手拍了拍白狼的头道:“来人,将这女人吊起来,用水冲洗。冲洗干净了,让白狼先尝一尝有没有毒!”
青云冷笑。
早有侍卫兴冲冲拎了水走了进来。
顾临拦住,“君上,不可!这个女人”
金光哲一挥手,“白狼!”
白狼冲着顾临扑了过来。
顾临拔剑,一人一狼缠在了一起。
“哗啦!”一桶水已经泼在青云的身上。冰凉的水立刻湿透了她的全身。
青云被点了穴位,动不
了,她想着该如何应对,她是做了赴死的打算,可不到最后,她都不想放弃。她比谁都惜命。
那白狼如它的主子一样残暴,顾临的一只胳膊被它紧紧咬住,看起来要撕扯断了一般。
顾临在地上翻滚,他爬了起来,面容狰狞,脸上青筋跳动:“来啊!老狼!再来!别停!看我如何杀了你!”
金光哲笑眯眯看着,“金光瀚,你这个n人的儿子,永远上不了台面!你连一只狼都杀不了!你只能藏在女人的胸膛里寻求庇护!”
周围的侍从哈哈笑起来。
一桶一桶的水泼在青云身上。
原来他的真名叫金光瀚。
金光哲,金光瀚,他们是兄弟吗?他们差不多的身高,甚至清秀的小脸也很相似。
顾临道:“金光哲,你不珍惜父君给你的东西,如此残暴的统治,早晚会有人取代你!”
当又一名侍从拎着水桶走向青云的时候,顾临一刀杀了他。
侍卫们扔下水桶,拔出了战刀。
青云紧要牙关,浑身瑟瑟发抖,这早春的水,可真凉。
白狼又一次扑向顾临的时候,他仰面躺下,利剑从白狼的肚腹扎了进去。鲜血喷了他一脸。他一跃而起,伸手薅下白狼头顶上的那一簇雪
白的狼毛,挥剑砍下了白狼的尾巴。
他将尾巴扔给金光哲,狼毛装进了自己的口袋。
金光哲敛了脸上的笑意,点了点头:“很好,八年了,你终于杀了它。你终于象父君的儿子了!”
他扬起手中的离剑,“看来,你是铁了心要救这个女人了,来吧,你是要上下分离,还是左右分离?”
顾临没说话,只是握紧了手中的剑。
他知道金光哲的厉害,特别是他那把离剑,至今没有碰到对手。这是一把邪剑,它钩住你的手,手就和腕离别,钩住脚,脚就和腿离别。
他从小极度厌恶战争和掠夺。可是他没有办法。弱肉强食,他不去夺,就会被人抢了心爱的东西。数次被害,他厌倦了这一切,便到北荒,说是做间谍,实际就是避世。
相对于西周大陆,他其实更爱北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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