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你知道仙人的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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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朝雨一早起来神清气爽,觉得自己浑身充满了力量。
桌上已经摆好了早膳。
不愧是从落燕山庄带出来的弟子,这才一个月,他们就已经把宝山本地的食物与上陵风味结合起来,谢朝雨坐下喝了小半碗粥,很满意他们的效率。
“回去向谢缜长老汇报时,我要给你们打个高分”
咸口的黍米粥,他们应当是用骨头汤打了底,里头仿了煮得软烂的山茸,喝起来香味浓郁,还不见一丝油星。
山庄弟子每年都有一次外出实练的任务,要么是跟随舰队远航,要么是到凡间历练,根据弟子各自的表现,山庄会给他们“甲乙丙”三等评分,分数越高,得到的嘉奖自然就越丰厚。
谢朝雨又尝了其它小菜,昨夜送回来的麻辣兔头都已经被他们改善了口味,减少了香料的分量,换成了几味灵草,吃起来辣而不燥,“真的很不错!”
被夸奖的两位灵厨弟子一把年纪了,还表现的很不好意思,他们面露喜色,放下碗筷,红着脸绷住了高兴的情绪,向谢朝雨告退。
嘴上连连说着仙子莫要再夸奖,我们这就去继续钻研厨艺,为酒馆的发展贡献力量!
但他们双眼亮晶晶的,分明写满了:瞧我们多努力,仙子快夸我,不要客气,请给我甲等评分!
谢朝雨:“”
对上两双期待中带着欢快的小眼神,谢朝雨只好又绞尽脑汁地,换着花样赞赏了他们最近的表现。
“行了,回去吧”
还干不干活了?
再磨叽,前头小楼里的食客就要吃不上早膳了。
“哎!好!”
就像得了阳光的小白杨,这俩喜滋滋离开了。
绮青看着他们的背影,对谢朝雨道:“落燕山庄与别处,是真的不一样”
谢朝雨不以为意,“有何不一样?”不都是求仙问道的地方吗。
绮青道:“不管是怎样的人,在山庄里走一遭,总能对生活的多点盼头”
谢朝雨:“有这么夸张?”
绮青点头,“是真的”
“天底下的仙门,大大小小,难以计数,但我敢说,能让这种灵根杂驳c资质平庸的弟子都过得很好的地方,再没别处了”
像她们合欢宗,弟子一旦筑基,就要离开宗门,寻找自己的道,运气最好的,是与厉害的修士结为道侣;再就是当个歌姬舞姬;而那些实力低,修为浅薄的弟子,运气要是再差些,就很有可能沦为他人双修的炉鼎,日子过得比凡间风尘女子还要凄惨。
先前的灵厨弟子出了门,便按讷不住兴奋的心情,在院中与师兄弟们分享自己的快乐。
面对师弟们羡慕的眼神,他们的话难免有点夸大。
一人道:“你们是不知道,我那小菜做的真美味,仙子吃了都赞不绝口!”
另一人毫不示弱:“吹什么呢?若论吃的多少,我煮的粥才是最厉害的,仙子喝了三大碗!”
“哇!师兄们真厉害”
“还不止呢,仙子说了,凭我的厨艺,当得起甲等!”
“呸!你也就烧菜还将就了,别的都稀烂!”
“你莫要血口喷我!快收起你嫉妒的丑恶嘴脸!”
“事实还不让人说了?师弟们都还不知道吧,就是这个人,信誓旦旦说自己能把橡木酒做成灵酒,糟蹋了好几十斤灵植,酒缸揭开一尝,好酸的醋!”
“叫你喝了?我那酒分明甘甜,酸的是你的心”
“呵,走着瞧吧,落燕山庄第一位厨神,必然会是我!”
“做你的灶王爷梦呢?人无讳仙君都没说自己能飞升,你煮个粥就想成神?”
厨子对骂,很快上升为干架,锅碗瓢盆型的法器,互殴的时候极为喜感。
绮青:“”
谢朝雨托着腮,见怪不怪,就当看戏。
“喔唷,他们现在已经能用牛头锅当法器了?真是威武啊”
绮青:“”
谢朝雨一边吃一边还能点评外边的同门相残戏码。
“这一锅铲直奔对方下三路,角度刁钻,遗憾力量不足,没能达到鸡飞蛋打的效果”
“哎呀,铜锅兜头敲击,这个其实可以找音修交流一下,看看能不能当大钟使”
“”
绮青已经不知道能说什么了。
“仙子不用阻止他们吗?”
这可是公然斗殴行为,放在别的门派,不逐出去,也要罚
得脱一层皮。
谢朝雨奇怪地看向她:“跟同门干架都畏首畏尾了,将来若是遇到大奸大恶,他们还怎么有勇气以命相搏?”
没看见,这些弟子悄悄将酒馆的酒旗换成落燕山庄灵厨院的旗子,她都睁一只眼闭一只,任由他们瞎折腾吗。
谢朝雨看看绮青,再看看,叹气。
“你在岛上这三十多年,算是白住了”
绮青:“仙子为何这样说?”
谢朝雨吃饱了,给自己揉肚子。
“我们相遇时,你金丹中期修为,我刚刚突破金丹”
“现在你还是金丹,我元婴”
绮青脸上的笑意淡了,垂下眼,为自己辩解:“这,我天赋不佳,如何能与仙子比较”
谢朝雨摆手,“不,我要是没记错,你可是单灵根,千里挑一还差?”
“你差的是心境。”
“我当时请你跟我回落燕山庄,是以为庄里人多热闹,你能快乐一些,但是你好像过得更封闭了。”
绮青咬着唇瓣,“仙子买了我,早我心里,仙子便是我的依靠,是我的天”
当初她被男人欺骗,身心受伤,还差点被卖给魔修,若不是谢朝雨,她绮青现在肯定早已经沦为没有尊严的魔修禁脔。
谢朝雨不赞同她的想法,“可别,除了你自己,没有谁能做你的天”
“仙子”
谢朝雨讲起大道理来,活像谢大哥那个假神棍,一脸的超脱世俗。
“说真的,活着不只是活着,还要快乐,不计较过去的事了,人才能往前看”
绮青举一反三:“所以,没了无讳仙君,仙子才能很快接受凡人男子吗?”
谢朝雨:“算是吧”
绮青想想自己遭遇渣男的悲惨过往,有些忧愁,“那仙子现在选了这位凡人男子,以后若是后悔?”
谢朝雨手里捧着坚果,磕着磕着,不知不觉更撑了。
“想那么多做什么,自己做的选择,他怎样我都能接受”
绮青被她的坚定感染。
“谢谢仙子,我悟了!”
“仙子为无讳仙君守寡,还能重新快乐起来,我却几十年都做不到仙子一个月做到的事情,我定要努力改变!”
谢朝雨:“喔”
大家竟真的以为叶无讳死了。
所以话题是怎么从看弟子闹腾逗乐子,转变到这么莫名其妙又有点沉重的地方的?
绮青想了想,既然仙子是真的接受那凡人男子,自己便也要对他以礼相待。
“还没问仙子,那位该如何称呼?”
“他叫阿默,不会说话,性格很单纯善良,是个猎人”
想了想,谢朝雨又特意嘱咐绮青,“不能和他动手。”
说起阿默,谢朝雨问绮青:“你今天看见他了吗?”
“还未”
她起得早,今天还是和往常一样,院里只有干活的弟子,但他们也都说没见到阿默。
说来奇怪,阿默好像很少出现,神出鬼没的。
谢朝雨准备起身喊人来收拾桌椅时,阿默回来了。
身边冷不丁出现一道黑影,谢朝雨掀掀眼皮子,斜他一眼。
“去哪儿了?”
阿默指向城外。
他身上有一股冷淡的木香,还有松针的气味,应该是进过山了。
“吃早饭了没?”
绮青已经决定要将阿默看作谢朝雨的新道侣,便主动帮他端来新的饭菜,放下后,立马很有眼色地开溜。
粥碗冒着热气,香喷喷。
阿默盯着碗,面无表情,也没有任何动作。
谢朝雨催他,“吃啊”
赶紧吃完,免得她一直坐在这里,总忍不住磕坚果。
阿默将粥碗推开。
他面前的空位上,突然出现了一团白绒绒。
白绒绒到了陌生的环境,将脑袋埋在胸前不敢探出来。
谢朝雨伸手,放出一点温暖的灵力,她向来很受小动物喜欢,白绒绒果然也抵挡不住这股柔和温柔的气息。
“唧唧”
是一只小狐狸。
阿默端起了筷子,举到小狐狸面前。
谢朝雨想起他那天对鹿,一筷子一个血窟窿的情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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