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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至日傍晚五点半,仍旧烈日炎炎。
这样的烈日炎炎下,我穿着十厘米的高跟鞋一身盛装地站在马路边,接受着汗水的洗刷和众人目光的洗礼。估计是我精心化得大浓妆已被汗水洗刷得呈现出一种非常残忍的效果,所以路人们才会投以这种看行为艺术的眼光。
等了快半个小时陆恒还没有来接我,也没有等到出租车,我正在考虑要不要把长裙撩起来,伸出一条大腿去螳臂当车,或者在马路中间劈叉。
我也在怀疑,是不是陆恒前些日子跟我告白的时候,我恶狠狠地拒绝了他,所以他今天才这样耍我。
但是我觉得那也不能怪我,因为他当时对我说的是,因为他有恋母情节,所以看上了我。我认为这个告白实则是对我的侮辱,是我人生二十六年来不能承受之重。虽然我的确是比他大个三两岁,但要升级到当他的母,我只能说去他老母。
正要视死如归地撩起裙摆的时候,一辆酒红色的玛莎拉蒂突然停在我面前,一个身影从车里下来。我睁大眼睛瞅了瞅,不得不说,陆恒的内心真是十分骚包,为了和他的西服相配,他居然还把座驾换了。那一身油光锃亮的酒红色,活像一只亲切的北京烤鸭。
北京烤鸭在我面前左跳右跳,捏了捏自己的领结道:“琰琰,我这身怎么样?
我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还可以吧……”
听到赞赏,他露出了一个十分得意的笑容,来到我面前,从上衣口袋中掏出一朵白色的山茶花,然后手便向我的胸部袭来。
我后撤一步大叫道:“你耍流氓啊?!”
他“啧”了一声道:“这是礼仪!”
我双手护胸表示誓死不从,他看我如此坚持,最后只好没办法地把花系在了我的手腕上,然后又贱兮兮地笑了起来,拉开车门鞠了一躬。我没好气地像侠女一样一甩裙摆上了车,他妈的,还是敞篷车,是想热死谁。
我坐在车上对他迟到的行为进行了一番控诉,他看着前方把右边的脸探过来:“我错了还不行?要不让你亲一下?”
市区里他把时速飙到了快一百,我紧张道:“你给我坐好,看前面。”
他笑嘻嘻地说道:“我这不是头一次跟你约会,又激动又紧张吗?你都不知道我试了多少套礼服,一个不小心就晚点了。”
我说:“你记错了吧,我没说跟你约会,只是答应跟你出席个慈善拍卖,而且你还承诺会给我出场费。”
“你怎么就只关心这一点蝇头小利啊?”他比手画脚地说道:“你要是从了我,或者让我从了你,假以时日你就是宇恒的老板娘,你怎么就不懂放长线钓大鱼呢?”
我没有理他,想找个镜子看看自己的妆有没有变得像出自恐怖片造型师的手笔,无奈我出门的时候太着急忘了带,于是只好将就用手机屏幕照照。
陆恒瞟了我一眼,又在旁边说道:“别照了,你就是多个眼睛少个鼻子也好看。”
我还是不理他,闭上眼睛开始沉思,夏日的热风从我耳边呼啦啦吹过,把他嘀嘀咕咕的声音也盖住了。
感觉并没过多久,起码我的脑袋中还是一团浆糊,车就停了。我睁开眼,某某国际大酒店。泊车的服务生过来帮我开车门,我下了车,看着眼前这个万国车展的阵势,脚步有一点虚浮。
陆恒过来抓了我一把,“怎么了,没事吧?”
我看了看眼前那块指路牌,说:“哦,没事,可能是刚才晒太久,有点中暑。”
他紧张道:“真的?那咱们别进去了,我赶紧送你去医院。”
我连忙说:“不用不用,也可能是饿了,还是赶快进去吧。”
“这样啊。”陆恒把手臂弓起来,慈祥地看着我:“那你挽着我吧。”
我看了他一眼,然后扭过头拔腿就走,一不小心走得飞快,导致他几乎快到宴会厅门口才追上我。向服务生出示了邀请函之后,厚重的门左右一开,我立马又被冷气冻了个哆嗦。
陆恒很是怡然自得地走了进去,而我深吸一口气,也赶紧昂首挺立地跟在他旁边。从大门至场内还要走过一条很长的红地毯,在地毯两侧站立着许多平日里赫赫有名名士风流流光溢金金枝欲孽一类的人物。
我睁大眼睛,开始四处寻找摄像头最密集的地方。
找到位置坐下以后,拍卖会还没开始,一个桌子上的宾客就趁闲在各自畅谈。陆恒本来就油嘴滑舌,靠着他那副模样和宇恒少公子的身份更是吸引了桌面上的几个名媛和大妈,甚至桌面上还有一个叔叔也宁愿跟陆恒攀谈也不看我,我闲了一阵见没我什么事,就打算去别的地方转转。
刚一起身他也站起来:“你去哪儿?”
我说:“我去拿点东西吃。”
他笑眯眯地说:“我跟你去,要不一会儿你晕了,我还得给你做心脏复苏和人工呼吸,那我不亏大了?”
美得他,我白了他一眼。然后自顾自地跑到琳琅满目的自助吧台前面,拿了个盘子盛了些蛋糕和水果。陆恒跟在我旁边,突然又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一个毛发浓密的帅哥找他聊天,陆恒说的是熟练的英语,对方的我则听不太出来是什么语。语言不同还能如斯顺畅地交流,我感到很神奇。有个服务员从我身边路过,我从她的托盘里顺过一杯香槟,一边喝,一边继续四下张望。
陆恒说完话,来到我身边,跟我一同张望了一会,说:“你在到处看什么?”
我回过头道:“噢,没什么,你刚才在聊天的那个人是谁啊?”
他说:“哦,也挺巧的,那个人是我在英国上学的时候同一栋公寓楼里的朋友,一个印度人。大意就是他问候我妈,我说我妈死了,他问候我爸,我说我恨不得我爸也死了,他只好接着问候我全家,就这样。”
我赞叹道:“你的交流方式真是独特。”
他“嗯”了一声,然后夺过我手中的香槟,喝了一口。
我愣了愣:“这是我喝过的。”
他挑了挑眉毛:“我当然知道了。”
我叹了口气,拍拍他的肩膀:“孩子,不要那么执着,姑姑已经心有所属。”
“姑姑,可我是真……”他又一脸狡黠地要跟我斗嘴,身后有个看起来像场内管理人员的人正好过来要跟他说些什么。我趁机从另外一个路过的服务生手上的托盘中拿过一杯红酒,钻进了人群里。
我跟陆恒说我心有所属,不是敷衍,更不是谎话,如果不是因为这样的场合我的心上人一定会来,我是绝对不会来这什么慈善拍卖会看这帮伪善的衣冠禽兽群魔乱舞的。有句诗叫众里寻他千百度,可我都已经寻了好几个转体三百六十度加托马斯回旋了,我的心上人他到底在哪个犄角旮旯里呢?
电光火石间,我的心脏忽然猛地一顿,仿佛有一股电流直穿过我的中枢神经,紧张而兴奋的情绪在短暂的停滞后由血液带动流向四肢百骸,我甚至能听见心跳声在我耳边的动静。
在这样济济一堂宾朋满座的场所里,我终于找到了我的目标。
我之所以能那么精准地找到我要找的人,是因为他也正微微仰着头,漫漫地朝我这边的方向望着。这么遥远的距离我们都能四目相对心意相通,这让我更加相信,这个人他就是我的命中注定。
我镇定抬腿,微笑,一步一步坚定地朝我的命中注定走过去。一部电影里有一句关于爱情的话是这么说的:如果有一百步的距离,我会先走九十九步,然后等你走那最后一步。无论走多久,我也愿意。因为我爱你。
我便是抱着这样虔诚的想法在走。可是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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