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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易斯去拜访他的老朋友们。他知道,那群无亲无故的单身汉会在酒馆里开派对庆祝节日。怀着期待的心情,路易斯推开酒馆的木门。
门开的瞬间,迎面飞来一大捧彩色纸屑。他立刻向上跃起,宽大的风衣下摆因为身体旋转而飘起来,将纸屑悉数挡开。
“这小子真是帅的可以。”一个男人举着啤酒笑着说。
“得了吧,你忘了上次给他庆祝生日时,他怎么应对我们的恶作剧吗?除了他,这里的一切都沾满了奶油和果酱。真是灾难。”说话的是酒馆老板,一名中年黑人,在南北战争中失去了左腿。此刻他拄着拐杖,走到路易斯面前。
路易斯笑着拥抱对方:“节日快乐,保罗。听说你这里被恶魔占领了?”
“没这回事!以上帝的名义起誓……”
“你绝对会弄些不够看的魔物放在酒馆里,以此来挣冒险者的钱。”路易斯挤兑对方,目光扫过酒馆里每个角落:“我的修行不够,不能看清它们。但那股气息太明显,就算浓烈的香料味都遮不住……”
他的话忽然停了。坐在墙角的人模样突兀,吸引了路易斯的注意力。
对方长相倒不难看,相貌英俊,眼睛炯炯有神,身材应该很高大。可对方和这里的人都不一样。这个小镇位于温暖湿润的美国中部,加上常年雾气弥漫,本地人都因阳光稀少而肤色苍白。那个男人皮肤被晒成古铜色,显然是外来人士。而对方身着剪裁得体的礼服、戴着上好绸料的围巾,整个人装扮华丽又考究,不像是美国人,倒像是英国人了。
“那是谁?”
“一名旅行者。他是位出来取材的作家,我在报纸上读过他写的文章,句子优美,我看太不懂。此外,他把父亲遗留的荒废庄园卖给商人盖工厂并与对方合作经营,因此有不菲的固定收入。真有头脑,对吧?”
“是吗?”路易斯不置可否:“他来自哪里?”
“德克萨斯州。”
“呵呵。”路易斯撇开视线,走向吧台拿了杯酒,挑拣了一盘食物,走向墙边的桌子。他的朋友们担心地看着彼此。
路易斯对当初联盟国的七个州有偏见。他父亲所在的那支军队在与南方军队的初期交火中全军覆没,尸体沉入了密西西比河。虽然战争早已结束,可路易斯仍旧排斥他们;甚至,除非他接到任务要去南方,否则他不会踏足那片土地。
路易斯的执念,令保罗这个受过奴役、亲历战争的黑人都感到惊讶。但想到对方是驱魔师,他便了然了:这是一群善于战斗的偏执狂。他坐到对方对面。“南方失败了,他们受的苦难已经弥补了犯下的过错。放下一切吧,你可是圣灵之力的代理人,应该宽容地对待所有人。”
“道理很对。”路易斯仰头,喝下半杯啤酒,之后擦了擦嘴。“但在这件事上,我他|妈不想讲道理,你明白吗?”他没有说的是,这份偏见已经积攒了两辈子,恐怕一时半会儿改不了了。
保罗无奈地摇了摇头。“好吧,我们不说这个。搭档的问题解决了吗?”
路易斯的手下意识地微微用力,啤酒杯的把手竟然被他卸了下来。他将这月牙形的玻璃搁在一旁,微笑着转过头,对目瞪口呆的老朋友说:“没有。但谁需要呢?我脾气好,根本不需要。”
驱魔师需要搭档,这是教会的规定,也有科学的依据。每年都有虔诚正义或身无分文的教徒走入教会学校,能成为驱魔师的却很少。首要条件——直面并抛开自己的软弱与苦难,这就击败了一半的人。而次要条件——迅速学会攀爬格斗等技能,又令剩下的大部分人纷纷阵亡。
最终能够成为驱魔师的都是些天生适合的人。他们对暗界生物感知灵敏,天真又勇敢,对于驱魔技能自来熟,就像生来为了战斗一般。
事实上,教会学校的任务不是培养驱魔师,而是找到这群人。他们能在教会引导下会成为光明的卫士,可生活在人群中却有许多麻烦。这些人精力旺盛、情绪激烈,具有成为反社会反人类分子的潜质,就算成为驱魔师,也需要一位纯洁温和的教徒做搭档,来安抚他们不稳定的情绪。
路易斯没有搭档,教会给他分派过一些人,他们因为某些原因而受不了他。他认为自己也不需要。“我不需要一个毫无战斗能力、只会指指点点的同伴!而且,我不是都完成了任务吗!”他争辩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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