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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我才知道,哈特给这个奇特的,有两个头的食人魔起了个名字叫“星期五”。

名叫星期五的双头食人魔也是一个阿斯塔特,而且是哈特的所有作品里最接近成功的那一个,在因为某种意外长出了两个头之后,星期五不仅变得比普通食人魔要更强壮,而且也要更聪明,其智力水平要比普通的成年人类还要略高一些,并且学习能力强大。

斗气已经用光,并且身上带着不少伤的老公爵只来得及略微挪开了一些身体并举起剑格挡,星期五双手握持的大木棒就已经猛地砸了下来,仿佛打高尔夫球一样地把老公爵整个人抽飞。虽然老公爵的佩剑因为是一把经过了jing心附魔的高级货的关系,倒是在星期五的蛮力之下坚持了下来,但是老公爵本人则被直接打断了三分之二的肋骨,一根断掉的骨茬更是刺入了心脏之中。

这个时候,除非有职业等级至少达到16级的神职者立刻为老公爵进行治疗,否则的话老公爵绝对是死定了。

我觉得自己快要崩溃了。

然后,我拔出了父亲在我领悟斗气种子的那一天送给我的匕首,挥舞着它冲向了星期五……我完全不知道自己到底在做什么,那个时候大概我已经疯了,反正据星期五事后回忆说,他当时完全没有想到那个时候还只是一个小不点的我居然有勇气向一个身高3米,体重接近1吨的成年食人魔发起进攻,结果一时呆住了的他居然忘了攻击……也幸亏他忘了攻击,那个时候的我无论如何都不可能是一个星期五的对手,而以一个7岁的人类男孩的体格,哪怕只是被星期五的大木棒擦到一下,也只会有一种下场。

也幸亏那个时候我侥幸活了下来,我才能在后来的时候……遇到我的光。

我疯狂地催动仅有的一丁点斗气,那它灌注到了匕首里然后照着星期五的小腿上捅去,原本对此完全不在意的星期五在下一秒就感到小腿上一疼。不过,也仅仅只是一疼。

星期五把我整个人拎了起来,举到他面前看了看——如果这个时候匕首还在我手上的话,也许我会试图用匕首给星期五的眼睛来一下,但是我做不到,因为匕首卡在了星期五的小腿部位的肌肉组织里,实战经验为零的我在把匕首捅下去的时候把父亲教的那些武技通通都扔到了脑后。仅有的那一丁点斗气消耗掉了之后,我现在什么都做不了了。

“主人,”星期五开口了,这是我第一次听到他开口,他的声音并不像一般的食人魔那样嗡声嗡气,除了听上去有些低沉之外和人类没什么不同,“这个小孩会斗气。”

名叫哈特的炼金术士看我的眼神,一下子就从无关紧要的土豆、白菜,变成了看着某种稀世珍宝一般的,让我浑身发抖的可怕目光——后来我从“她”那里听到了一个独特的名词“科学疯子”,我觉得这个词很适合用来形容哈特。

老公爵死了,在挣扎了片刻之后他终于是死了,而哈特完全没有给老公爵收敛遗体的想法,他只是仿佛看某只倒毙在路边的野狗一般扫视了一下老公爵的遗体之后,就让星期五把我打晕——等到我再一次醒过来的时候,我已经出现在了一处位置隐蔽的山谷之中。这里是哈特的秘密基地。在我和星期五混熟了之后星期五告诉我,哈特就是在这里得到了阿斯塔特的改造方法,只是哈特的实验一直不是很成功。

……

在7岁一直到24岁的这17年里,我的记忆一直很模糊——哈特可不希望自己造出来的是一个满脑子都是如何杀死他的想法的怪物,他给我灌了很多奇奇怪怪的药物,把我的灵魂抽取出来“欣赏”一种叫作女妖的罕见亡灵生物的“歌声”,让我……但是,我终究是坚持到了重新获得ziyou的那一天。

和我一起被抓来的还有一匹刚出生不久的食铁马,一种只有在都弗山脉才有的魔兽。听星期五说,它是在我还昏迷的时候被抓来的。我给它取了个名字,叫做墨林德。

我向哈特恳求让我照顾墨林德,我信誓旦旦地保证,作为骑士之子,我会照顾好它的。哈特同意了,他一点也不关心由谁去照顾墨林德的问题,哪怕墨林德是稀有的魔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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