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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格伦不假思索地回答道。难道他们亲爱的伯爵阁下没发现吗?他们俩的性格绝对是天差地别,做朋友都难,更别说做情人了。之前相对平稳的关系,是建立在他仅仅把对方当伯爵以及一个合作者的基础上的。换句话来说,就算没有未婚妻的存在,他们也是不可能的——他在埃德加面前表现的根本不是他真实的性格。还有就是,他花了不少时间才做到认真清楚地对待现实,不能在这么几分钟里就功亏一篑啊!
埃德加的回答是往前一步,把人圈在怀里,脸斜侧,鼻尖相互接触。这姿势绝对足够暧昧,两人呼出的热气交织在一起。他视线低垂下去,又看到了那块刚凝固的鲜艳血色,心里冒出来一丝愧疚,想去碰触。
格伦没想到他又直接身体力行了,直接反应是一个不大明显的颤抖。随后他意识到这次对方没用多少力气,赶紧掰开手往走廊的方向退了两步,躲开了对方的抚摸或者是亲吻。“既然没有其他的事情,我就先离开了。”他一边说一边退,等说完的时候已经退到了窗帘之后,转身就不见了,快得就像火烧眉毛一样。
埃德加看着他的背影消失,无奈地往栏杆上一靠。格伦简直就是落荒而逃了……别说答应,就连一丝动摇也难见。他也没打算一下子把格伦逼急了,不然对方不知道能做出来什么。他仰起头,注视着顶上一片墨蓝色的天空。但距离他发现格伦对他有反应已经一年半了,到现在除了伪装更好以外也没有其他的改变,他不相信自己不能把对方拿下。至于担忧什么的……他在心里盘算起来。
至于格伦这边,他果断地去了盥洗室,用冷水清醒头脑去了。里头空无一人,没人看见他脸色泛红的样子。直到他觉得心跳和体温都已经恢复正常,他才长长呼吸了两口气,注视着镜中的自己。有水珠从伤口边上滚落,他简直不能相信它出自埃德加的手笔,也简直不能相信自己真的抵御了那种巨大的诱惑。
当然,这件事就必须这么进行,格伦在心里这么对自己说。埃德加大概是察觉了他隐秘的想法,然后产生了一些不该有的错觉。这是最合理的解释,他找不到别的理由了。所以说,如果他一开始没有想到别的地方的话,他们的关系大概还会是那种足够远的安全距离。
至于真的那种可能,格伦想都没想。在一个新教徒和一个天主教徒结婚都有可能被人抨击的现在,两个男人暗地里随便玩玩还勉强,真要过一辈子的话绝对会被千夫所指。他必须得承认,这也是他不想结婚的重要原因之一——他的确更喜欢男人。而如果娶一个夫人是明摆着给对方添堵的情况,他不如不娶。
但是他可以这么做,却并不代表埃德加也可以。埃德加成长于一个足够保守的贵族家庭,最适合的未来很明显,娶一个门当户对的新教徒夫人。然后,温斯特家就剩下埃德加一个了,毫无疑问需要继承人。他就算再喜欢对方也没用,他们谁都不能生出个继承人来。埃德加是个好人,他值得更好的未来。
所以就算伯明翰没合适的,伦敦也总该有吧?格伦问镜中的自己。他都能想到这些,埃德加自然也能想到,又何必多此一举?埃德加大概一时头脑上火,等冷静下来就好了。他注视着唇边的伤疤,终于伸手碰了碰。冰凉凉的,别人的体温已经完全消失了。他不能说他没有从这件事里感受到欣喜,但……就当是一场美梦吧。
格伦打定主意,就用手指沾着水,把唇边的血迹一点点擦掉了。还好伤口不大,处理并不难。期间有点痛感,他一点反应也没有。确信从外表看不出任何问题后,他才走出盥洗室。今天这舞会恐怕呆不下去了,他还是早点离开吧。
还好他花花公子的招牌在一些人心中还是有用的,比如说萨蒙德,又比如说和他约好的贝伦娜。后者在灯光下注视他时,敏锐地察觉到了什么:“怎么没精打采的?是不是碰上哪个不好上手的辣美人儿了?”
格伦穿着睡衣,大咧咧地往不属于自己的床上一坐。他本来想取消这件事,但又觉得这时机根本不对,就好像他心虚一样,所以还是去了她家。只是来是来了,兴致却没多少,被发现也是自然的。“是呀,的确很美味。”他眯着眼睛,做出一副享受的表情。
“啧,那你还跟我回来做什么?”贝伦娜作势推了他一下,也坐了下来,语气里却没有多少责备成分。
“就是太辣了,成了个烫手山芋。”格伦说。“我可对付不了。”
“真的吗?她还把你嘴唇咬破了?”贝伦娜狐疑道。全伯明翰,格伦拿不下、还敢咬他的女人真的存在?她和格伦本来也就是身体关系,此时更关心的是她为什么没注意到那个女人是谁。
格伦又想到那个黑暗中占有气息浓厚的吻。他不自然地动了动,站起来把桌上的酒杯取了起来,递给贝伦娜一杯。后者伸手接过,小手指极富技巧地扫了一下他手心。酒杯相碰,猩红色的液体晃荡出旖旎的夜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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