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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张你说得对极了,我承认有这回事,当时他们几个年轻人想去帮你,被我拦住了,我主要是怕他们年轻,说话做事没个准,惹出更大的麻烦来,影响案件的处理,也影响到你的生命安全。事实证明,我做的对了,你看程所长的那两个手下,嘴上无毛,办事不牢,上来就给人家来了个‘缴枪不杀’,结果呢?不是被人家打成重伤住进医院了吗?而反观我们的几个人,不声不吭,不向人民耍威风,结果呢?除了你和陈大队长被人家揍了一顿外,其他人都是完好无损的,现在可都全须全尾的站在这里呢,我想他们几个人,现在一定都在暗自感谢我的英明决策呢。”黄大彪不无自豪的说道。
“胡说八道,狗屁的英明决策!纯粹是强词夺理!”老张气愤的说道。
“是不是狗屁英明政策,咱们先不管它,执行公务要按照法律法规总不错吧?咱们的陈大队长,既不调查,也不取证,放着真正的罪犯不抓,来到现场,就命令我们抓人家张先生,凭什么呀?你说他能不挨揍吗?还有你,当警察这么多年了,这点分辨是非的能力都没有啊?命令你去抓人,你就傻不拉唧的就去抓呀?执行命令是天职,那是指的人家军人,在战场上,针对的是侵犯国土的外来敌人,能不执行命令吗?”
老张狡辩道:“人民警察也是国家的武装力量之一,执行警令是天职的说法,没有什么不对的!”
黄大彪笑嘻嘻的对老张道:“谁告诉你人民警察也是国家的武装力量的?我来给你普普法吧。第三章第二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由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部队和预备役部队、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民兵组成。所以,人民警察是国家机器的一部分,而不属于国家的武装力量。一个老警察,这么孤陋寡闻,连自己从属的职业是什么性质都不清楚,也算是难得一见的奇芭了。”
“你,你这事偷换概念,你……”被黄大彪连讥加讽,老张差点被气晕了。
黄大彪继续说道:“我军总则第三条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的职责和任务是:巩固国防,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显然,我们的军队面对的对象主要是外来敌人。而我们人民警察的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可见,我们警察面对的对象是人民群众,没有证据,随便抓捕群众是不允许的,所以你挨揍是天经地义的,你不挨揍上帝都不会答应的,谁是上帝?人民是上帝!你不信?那咱就问问现场的群众,俗话不是说,旁观者清吗?看看人家旁观的人是怎么说的。各位父老乡亲们,你们说,这位老张该不该挨揍呀?”
老黄这家伙真够坏的,你这样提问,那结果不是太明显了吗,一定是该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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