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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是在做什么?”冯永奇怪地问道,“过来啊。”
“是,主君。”
一声如同蚊呐般地声音,如果不是夜里安静,屋子里又只有冯永和阿梅两个人,只怕冯永也听不到阿梅在说什么。
“快点的!早点做完,我还要早点睡觉呢。”
看到阿梅虽然是应了,可是仍然站在灯烛投下的阴影里一动不动,冯永不禁催促道。
阿梅又是一声极低的“嗯”,这才慢慢腾腾地挪着小碎步过来。
“怎么啦?脚上的伤又严重了?”
看到阿梅走得跟乌龟爬一样慢,冯永不禁有些担心,这可是人才,可别真出了什么事?
“谢……谢主君关心,已经没多少大碍了。”
走到跟前的阿梅听了冯永的话,连忙摇头。
“没有就好,快坐下。”
冯永指了指身旁不远处的凳子,同时这才注意到阿梅怀里抱着的是什么,好像是……枕头?还有那白色的东西,好像是白布吧?
什么鬼?
“你带这东西来做什么?”
冯永指了指她怀里的东西,好奇地问道。
“啊?”阿梅听了冯永的问话,这才稍微抬了一下头,飞快地瞥了冯永一眼,又吓得低下头去,呐呐道,“主君……不是叫我晚上到屋里来吗?”
“是叫你来屋里,可是识字你不带木板过来,带枕头过来做什么?晚上想睡我这……”
冯永说到这里,猛然顿住了嘴。
卧槽!
冯土鳖在心里咆哮了一声,如果这个时候,他还没反应过来,那就真的是猪了!
想起了赵广白天里那古怪的笑容和所说的话,再想起王训那赞同的点头,妈的,原来这两个家伙,说的是这么一回事?
“识字?”
那边的阿梅已经茫然地抬起头,看向冯永。
不然你以为是什么?
冯永的嘴角抽抽,原来,你也是这么认为的?
即使是在夜里,即使灯烛是昏黄的,可是仍然可以看到原本红透的脸刷地一下子变得苍白,然后又“腾”地恢复血红……
这血液循环当真是快得很啊。
冯永此时的心里除了想上这么一句,真不知道应该再说什么。
就怕世界忽然地安静。
此时,主仆两人之间就出现了诡异的安静,死静死静的那种。
“主……主……主君,婢……婢子……”
阿梅终于开了口,可是结结巴巴说了半天也挤不出一句完整的话来。
“算了,你先把东西放回去再过来。”
冯永拍了拍额头,深吸了一口气,说道。
感觉心好累!
摸了摸胸口,跳得有些快,不是慌乱,而是莫名的兴奋?
因为他突然觉得,这个时代的男人,真幸福!
按惯例,贴身侍女的房间,都会在主人的隔壁,也就几个呼吸的时间,阿梅就回来了,怀里仍然抱着东西,不过被换成了用来写字的几块木板。
一进一出,脸上虽然仍是带着羞红色,但可以看出情绪终于是平静了些。
“先坐。”
冯永调整好自己的呼吸,再次说道。
看到阿梅规规矩矩地坐了半个屁股,而且身子还是侧着,冯永又忍不住地骂了一句:“干什么坐那远?坐好了,不然怎么听课?”
“是。”
阿梅动了动身子。
“转过来。”
“是。”
又挪了挪身子。
在身子晃动的时候,一阵若有似无的香味飘过,猛地一闻,香味沁人心脾,然后如同羽毛般地轻轻抚过心尖。
这香味,挺好闻的,却又有些古怪。
冯永耸了耸鼻子,狐疑地看向阿梅,这香味好像就是从她那边传过来的。
“前些日子晚上不是教过你一次么?”冯永没话找话,“今夜叫你过来,就是想检查一下你学得如何了。”
“回主君,已经背完了。”
阿梅看到冯永确实是要教她识字,心下略有些失望,同时又暗松了一口气,开口回答道。
“背完了?”
虽然早有心理准备,可是听到阿梅已经把拼音都背下来了,心里还是有些惊讶,“会写了么?”
“会了。”
“背来我听听。”
“啊……哦……”
很流畅地背了出来。
“写一遍我看看。”
冯永把笔递过去,让阿梅在她带来的木板上默写出来。
阿梅用毛笔写字,只能说会拿起来,能写出来,但是字体还是有些扭曲。
不过冯永也没多要求,反正他用毛笔的水平,和阿梅差不了多少,只要能认得出是什么就行。
又不是书法家,不想专门练那个他又没想着把自己的笔迹给别人看,就是写给别人的信,基本都是李遗和赵广代笔。
阿梅用力地握着毛笔,手腕有些微微颤抖,努力地在木板上写着。
屋里的墨水味和她身上的香味混合到一起,更显得味道古怪。
一时间,屋子里又安静下来。
冯永在一旁看了一会,目光落到阿梅的脸上,然后又落到颈上。
这丫头,当真是个学习的好材料,虽然一开始有些尴尬,可是一旦涉及学习,状态进入得很快,神情专注。
说起来,她一开始能进入府内做事,除了因为有一个汉人的大人,能说汉话以外,样貌也是占了相当一部分的原因。
记得当初管家赵叔挑选好人后,给冯永禀报时就说过,这阿梅黑是黑了点,可是模样也是出挑的。
冯永当初没在意,在他想来,南中那边的来人么,皮肤黑是正常的,毕竟日晒时间长,太阳光又强烈。
就是那李遗,在南中那边呆得久了,不也比锦城的人黑一些?
再说了,这阿梅也就是一个府上的下人,应该和他扯不上太大的干系。
后来做了他的贴身侍女,这才注意到她的皮肤,心里也曾有过那么一点好奇,也是不知道究竟是天生的皮肤黑,还是被太阳晒黑的?
如今仔细观察之下,终于肯定了一件事,这丫头的阿母,之所以能被汉人看上,肯定是一个美人,而且不会是黑皮肤,不然阿梅的大人也不可能下得了手。
就算是关了灯闭上眼都一样可是别忘了阿梅的大人和她的阿母还一起生活了那么多年,这可不是露水姻缘就能说得过去的。
这阿梅离开南中后,在锦城呆了一段时间,然后又跟着自己跑到汉中,虽然是一个婢女身份,可是没有了南中那边的强烈阳光照射,又不用为了生活而日日辛苦,继承了良好基因的她越发变得水灵起来。
怪不得自己在阳安关挑选羌女时,赵广就误会过一次,那时还说了这羌女肯定比不过阿梅。
大概是阿梅时时跟在自己身边,反倒自己最没有注意过她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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