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后现代语境下影视作品与网络文化的互文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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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西方文论中的“互文”指的是发端于后现代主义文化思潮的“互文性”理论,“互文性”这一概念首先由克里斯蒂娃在其《符号学》一书中提出:
“任何作品的本文都像许多行文的镶嵌品那样构成的,任何本文都是其他本文的吸收和转化。”意思是说任何文本有先在文本或共时文本的影子,每一文本都是对其他文本的吸收与转化,它们相互参照、吸收与转化,共同形成一个文本的过去、现在及将来意义的巨大开放体系,读者由某文本可以调动起对更多文本的意义、结构、情节、言辞、人物的重新理解。“互文性”理论质疑了作者的原创性,指出任何一个文本都不可避免地与他文本相互交织、糅合、渗透在一起,文本与文本之间的开放关系是“互文性”理论的基本内容。克里斯蒂娃的“互文性”理论本身就体现了“互文性”,因为在她正式提出这个术语前,“互文性”概念的基本内涵在俄国学者巴赫金和当代法国学者罗兰·巴尔特的著述中有所阐释。
显而易见,中国传统文学中的“互文”与西方等人的“互文性”在概念范畴、功能效用等方面是不一样的,但是从本质上讲,中西“互文”的核心观点都是注重文本之间的相互指涉和相互生发,注重文本意义的派生以及文本与文化之间的关系。二者既有一定的通约性,但又不能完全等同,在某种程度上是可以互识、互证并可以互补的关系,正好体现了跨文化的“互文性”。也许正是出于这个原因,我国学者在翻译单词inter textuality时选择了“互文”这个汉语词汇。
四、当代影视作品与网络文化的互文关系
在当今的信息时代,网络已成为重要的文化生产平台、文化传播平台和文化消费平台。网络文化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和规模广泛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从而开创了一个全新的文化交流时代,不同文化的地域性和时空观在网络空间被打破,因此,网络文化的全球性、开放性与后现代主义强调的“解构”是完全一致的。网络文化的后现代特性使得代表传统文明的许多传统文化内容与形式正在被颠覆,中心和权威逐渐被消解,大众的个性得到了张扬。作为大众文化消费的另一个主要产品,影视文化自然也与之发生了碰撞和交互。基于前文所述,可以理解,同处后现代语境下的影视作品与网络文化之间必定存在着某些互文关系,本文拟从文本、现象、作品、媒介四个层面展开如下讨论。
1.基于文本的互文
文本最初为语言学概念,更多指涉的是书面语言。随着现代符号学的诞生,文本概念的外延几乎符号学中“符号”的外延。按照符号学的解释,符号一般包括语言符号和非语言符号,因而文本不仅指书面和口头的语言作品,还包括其他一切可以产生意义的符号实体如音乐、舞蹈、照片、建筑、广告、服饰甚至人物的动作、表情等。
在高度自由开放的网络平台上,所有文本有可能出现“互文性”,网络用户可以对他人文本如电影、电视、广告等传播媒体的内容进行指涉、映射、讽喻,以释放个人的本能**为目的的性质,这就是网络文化中的“恶搞”现象。蒂费纳·萨莫瓦约在《互文性研究》中将文本的互文性关系归纳为六种,主要有引用、暗示、参考、仿作、戏拟、剽窃等类型。“恶搞”即是创作者通过引用、暗示、参考、仿作、戏拟、剽窃等方式对原文本进行解构和创作的过程,体现了后现代主义多元化特征。常见的“恶搞”会以知名度较高的影视情节或角色为对象,采用戏谑、讽喻等非常规的方式,使作品更加怪诞、荒唐,从而体现后现代的个性与张扬。其实影视作品能被网民恶搞的直接原因,就缘于影视艺术自身的蒙太奇特性。
此外,通过大众主流媒体传播的影视作品经常造就流行词汇和语态,而网络上的流行词汇和语态也自然会被影视作品吸收表现,比如早期热播的《武林外传》就以后现代的风格演绎了不少网络语汇,比如电视综艺节目中经常采用网络流行语增加笑点。再比如网络视频中国外影片的字幕翻译,近年来一直紧跟网络流行语,诸如“打酱油”、“给力”、“神马”等,甚至达到比剧情本身更吸引眼球的地步。
2.基于现象的互文
网络文化具有的无中心性、反理性、从众性等特点经常导致网民的群体行为,比如众所周知的“人肉搜索”,这是一种典型的起源网络、流行于网络的文化现象,它利用网民的群体参与来提纯搜索引擎提供的信息,而网民的搜索和曝光行为很可能给人肉搜索的对象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陈凯歌导演的电影作品《搜索》反映的就是这种独特的社会现实。有趣的是,很多“人肉搜索”的起因都源于某些违背法律道德的视频的传播。
3.基于作品的互文
美国著名文化学者弗雷德里克·詹姆逊在《文化转向》中写道:“由于消费社会所引起的传媒和大众文化的发展,整个人类文化正在经历着一次革命性的变化,从以语言为中心转向以视觉为中心”,在视觉时代,文学不得不或者借助于视觉图像产品来扩大影响力,网络文化的重要结晶之一网络文学作品也不例外。当然,高度自由开放的网络平台上产生的海量文学作品能够为影视作品的生产提供丰富的题材选择,影视制作人员根据网络点击量判断网络文学作品的市场接受度,再顺理成章地改编发行。近年来热播的影视作品中,已经有了不少成功先例,比如《步步惊心》、《裸婚时代》、《美人心计》、《搜索》等,这些作品频频获得高收视率或高票房,正在悄然改变影视文化和网络流行文化的格局。
4.基于媒介的互文
任何媒介都有传播上的优势和劣势,都有适当的受众范围。影视和网络这两类不同的媒体平台虽然也有网络视频这一交汇形式,但是二者在传播性质和效果上仍然区别明显。作为官方严控的宣传机构,影视媒介无法随意发表个体言论,但有着高传输率和高曝光率的优点。网络媒介更为开放自由,但是宣传效率不高。
所以这两种媒介在关注同一个话题时,往往会采取互通互补的互文策略。这一点突出表现在人物的跨媒介曝光上。
常常可以见到网络人物走上电视荧屏,比如芙蓉姐姐、旭日阳刚等通过特殊才艺、独特形象而成名的“网络红人”。电视节目关注生活现象,就自然会注意到这些草根阶层的公众人物,进而把他们请上舞台,让观众领略网络文化的独特一面。这些所谓的网络明星出现,已经标志着“明星已死”的时代来临。因为在后现代,谁都可以成为名人,即使你生活在社会底层,没有美丽的容颜,没有出众的演技,没有高超的歌唱实力……或许一夜之间,会有意或无意地由一名平凡无奇的普通人成为众所周知的“明星”。
在后现代主义的语境里,影视作品与网络文化以互文的方式彼此交融,产生各种形式的互文以及层出不穷的艺术作品,扩张了大众的审美视野,满足了不同年龄阶层受众的精神文化需要,这是时代之幸,文化之幸。但是,开放自由的网络文化也是一把“双刃剑”,尽管它能够通过调侃、恶搞等方式消解严肃与崇高,给大家带来轻松愉快,能够通过雅俗共赏的文学作品为影视作品提供艺术养分,给人们带来审美享受。值得注意的是,一些难以遏制的低俗甚至恶俗也会向影视媒体渗透,如果影视作品有意无意地照单全收,那就很有可能会对社会的普遍价值观产生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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