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剑心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461章:鹰之岛的艾德里克,远东王庭,程剑心,新笔趣阁),接着再看更方便。

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畅读/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

“您说的是弗莱曼·艾德里克?这位大人物我当然知道!”

米哈伊尔不愧是常年混迹于北海湾贸易圈的奸商,对当地名流耳熟能详。

“艾德里克先生是‘鹰之岛’的当代领主,人称“鹰爵士”,他们家族世代居于那座巨鹰盘踞的小岛上,驯化巨鹰为营生,发了大财,不过,像艾德里克这样富有而有名望的家族,居然是丰收之环的德鲁伊信徒,这真让人没想到,难怪他们家族向来低调简朴,跟北海湾那些暴发户鲜少来往。”

“驯鹰也能赚钱?当地人都用鹰打猎捕鱼吗?”布鲁姆坐在酒桌对面,好奇地插了句嘴。

哈哈,您说的那是猎鹰,是鹈鹕,巨鹰可不是那种普通的禽鸟,它们是北海湾特有的一种魔法兽,体型非常庞大,而且非常聪明,能够熟练的使用语言同人类交流,有些年老的巨鹰还很博学,所以驯化巨鹰的地方就跟幼儿园差不多,只不过雏鹰远比孩童更淘气顽劣,一般人别说驯养,只是试图靠近它们就会遭到猛烈攻击,到目前为止只有艾德里克家族掌握着驯服巨鹰乖乖听话的诀窍,据说是因为他们家族有一门特殊的超凡职业传承,叫做‘巨鹰之主’。”

罗兰用心聆听米哈伊尔的讲述,同时在脑海中搜索“巨鹰”和“巨鹰之主”的相关记忆。的确如米哈伊尔所说,相比寻常鹰隼,巨鹰更接近狮鹫、鹫马之类的魔法兽。虽然这种生物从外形来看就是放大十倍的猎鹰,也不具备什么类法术或者超自然能力,却拥有堪称骏马的力气和堪比人类的智力,习惯群居在荒凉的海岛上,猎捕大鱼为食,脾气桀骜,攻击性很强,别说普通人,就算德鲁伊也很难将其驯化为动物伙伴。

“巨鹰之主”这个名号,罗兰没什么印象,但是根据米哈伊尔的描述,再考虑到艾德里克家族能够驯化巨鹰,想来这是巡林客和德鲁伊进阶职业“动物之主”的一个分支。

对于“动物之主”来说,生就一副类人生物的外表仅仅是出生时的意外,在灵魂深处,他们从属于旷野的狼群,飞驰的奔马,翱翔的雄鹰,或是深海中游弋的鱼群。

每一位“动物之主”都能和一类特定的动物构成一种精神契约:订立契约的此类动物把动物之主视做自己的亲族和首领,服从他的领导,而“动物之主”则将毕生精力投入到守护此类动物的事业,以此回报对方的爱戴与忠诚。

世间动物(包括魔法兽)种类数不胜数,绝大多数可以与动物之主建立精神契约,动物之主也因此划分为无数个分支:与猴群建立精神契约的被称为“猿猴之主”,与野马建立精神契约的号称“骏马之主”,与熊猫建立精神契约的就是“滚滚之主”,与哈士奇建立精神契约的乃是“二哈之主”,那么同理可知——与巨鹰族群建立精神契约的艾德里克爵士,也就是所谓的“巨鹰之主”。

“我说米哈伊尔,你东拉西扯一大篇,完全没有说到重点,我问的是巨鹰到底有啥用,不用来捕鱼,难道还能载人?”矮人没好气地将跑偏的话题扯了回来。

米哈伊尔耸耸肩:“你说对了,巨鹰的确是用来载人的,当然,普通人可不敢骑着巨鹰在千尺高空盘旋,不摔死也得活活吓死,艾德里克爵士驯化的巨鹰大多出售给本德同盟各个城邦的军事组织,作为巡逻兵和侦察队的坐骑,白鸥港的海岸警备队专门成立了一支‘鹰骑士团’,挑选精锐骑士驾驭巨鹰在空中作战,我跟你说,那可真是玩儿命的行当,稍有差错就要摔得粉身碎骨!”

米哈伊尔着重强调驾驭巨鹰的风险,罗兰却是听得怦然心动。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游戏竞技小说相关阅读More+

万界修真行

吴大雅

修仙表情包

天泣孤鹰

王者神婿牧云王嫣然

牧云

碧海仙踪

何时天涯

蛮皇崛起

火腿炒腊肠

女尊男卑时代

众道无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