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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不说,我从未见过如此倾城绝艳之人。”

“她好厉害!”

有同感的雪莉不由自主地点点头,点到一半回过神来,颓然地摊在地上,她自诩是摇滚界一线女星,数一数二的那种,但听了慕君的歌声,她清楚,自己最擅长的爆发力都比不过人家。

每个词,每一个词就像炮弹一样打在高音上,一打一个准,她甚至不知道自己是该佩服慕君的唱功还是唱商,这两样无论哪样她都远远不能及。

我能做到那么快的吐字,还全程高音,气息稳定吗?

不能。

她更伤心了。

“agave。”

慕君果然不是随随便便选歌的,陈陈不知不觉中松了口气,她刚听这首歌的名字,还以为会是像《痒》这样的挑逗调情歌,同样是带有挑逗调情意味的歌曲,《bangbang》就要大气得多,它们风格迥异,不是陈陈看不起《痒》,主要是,在她心里,慕君就不是会唱《痒》的那种人。

至于慕君是哪种人,她一时也说不出口。

“很好听嘛,”乐评人群里,渐渐有人转换态度,“我们好像太警惕了,这首歌不像你们脑子里想的那样。”

“一会儿你们一会儿我们,你到底代表谁啊你说?”陈陈也有心情开玩笑。

“我们,我们。”

“是的,其实忽略歌词,这是一首很棒的歌,华区乐坛还没有过类似的。”

“可惜她的粉丝们注定听不到了。”

也有人抱怨,“这首歌的难度太高了,我全程胆战心惊担心她破音。”

“一看楼上就是新来的。”

“听慕君的歌,你从来不需要担心她会车祸(破音,走调)。”

“话说,慕君离开也有半年了,现在歌坛的形势不大同啊。新来的乐评人也慢慢多起来了。”

“不知道是好事还是坏事。”陈陈在卧室昏暗的灯光中回复道,在她窗外,阴沉的云层压得很低,风雨欲来。

“takeyouthere”

king在她唱到一半的时候偷偷披上外套,到观众席上给自己留的一个最好的位子坐下,还好他有先见之明,预留了一个位子给自己,他扯拢外套,压低帽檐,像一个最正常的粉丝一样跟着大家拍手尖叫,不得不说,后台与观众席的体验的确非常不同,直面慕君四射的魅力,king也被迷得跟个平常的粉丝一样,险些忘记自己的目的。

慕君彩排的时候,他听一名助理说慕君的rap很棒。

他是一个rap歌手。

所以他特别想知道,慕君的rap和他的区别在哪里,甚至,有没有可以学习的地方。

他和亚伦不同,亚伦平常笑嘻嘻的,就是一个风流多情的花花公子,但他唱起rap来,好像剥开了外面那层壳,露出里面稳重成熟的内核。

而king,脾气火爆,rap也是有感染力,可以唱嗨别人的那种。

“it',”

詹妮弗瞪大双眼。

“it'le。”

格瑞斯愣住,脑袋僵硬地一点点转向詹妮弗。

她居然能唱rap?!

她一个华区来的歌手rap也能唱得那么好?

同为rap女歌手的詹妮弗欲哭无泪。

“我没听错?rap?”

“所以,慕君丢下king唱这首歌也是有原因的哈哈哈。”

“king:友谊的小船说翻就翻。”

“问题来了,慕既然能唱rap,为什么要跟king合唱那两首歌,为她心疼[大笑]。”

“女rapper和男rapper不一样的好吗?!”

“楼上上只是开个玩笑。”

“其实,我觉得吧,慕君的rap还挺好听的,你们确定她不是rap歌手?”

“不确定。”

“不确定1。”

米区网友们早已看透了慕君的套路,打死不站队,不然等着自己的就是啪啪啪打脸。

慕君不管flow还是咬字,都透出一股正宗的米区风格,不知不觉被慕君的rap吸引过去,歌修协会的几人不禁想起当年慕君唱rap的时候,那时他们没有对照组,没发现慕君唱的是米区风格,现在,有king和亚伦及詹妮弗的对比,再听不出慕君的rap出自哪里,他们干脆集体辞职算了。

奇怪。

慕君哪里学的米区风格rap?

这个念头只在他们脑中一转,便丢开了,她走过那么远的路,认识那么多的人,认识自己米区rapper也是有可能的。

如果慕君不是其它风格太过耀眼,或许是个顶好的rap苗子。他们遗憾地这么想。

米式风格,绝对是米式风格,混过韩区和米区的顶级女rapper詹妮弗很快辨认出这首歌中rap的来历,她从没听说慕君会唱rap,不过慕君有king这个好友,会唱并不奇怪。

会唱归会唱,不过,这真的大丈夫吗?随随便便学一手就可以媲美专业rap歌手?不管是旋律、flow还是咬字,都像喝水一样流畅,隐隐有独特的风格,比起常年合作后对rap分寸把握更好的自己,慕君属于非常劲爆容易抢风头的那种,和她合作的歌手,必须有绝对的自信,才能不被她的rap压下,詹妮弗以前没有见过类似的。

果然是超一线级别的歌手,连rap都透着自己的印记。

“you,”成功唱完rap的慕君心里隐隐松了口气,回到自己的高音地盘,她一口气直接冲上g5,“blowyourmind。”

“yourmind~~.”还带了个小转音。

“g5.”乐评人群里,光靠耳测便能测出音调的乐评人第一时间给出准确的度数。

“g5没错,我以为她还会再升,升到a5、b5呢。”

“那就太夸张了,这首歌到这里已经足够,再升就变味了,它的整体基调在这里,本来就不是一首飙高音的歌。”

“像这样高音的快歌,华区有类似的吗?”

“《三天三夜》?最高音e5。同样是快歌,但比这首歌低两个调。现在还没人唱。”

“怎么听你们讨论,感觉高音很平常的样子?”新人按捺不住好奇心问道,“一点都不惊讶?”

“小子,你没听过慕君的歌吧?”

“不是从歌王歌后级开始听吗?我才听到二星歌王。”

三十级已经是歌王歌后级别,三十到四十是一星,四十到五十是二星,五十级到五十九级是三星,也是最顶级的一小撮歌手。

“可怜的孩子,你说的那些都是经典,但慕君是流行,你懂吗?”

“虽然我们不知道慕君今后会不会成为经典,不过此时此刻,她的歌就代表乐坛的方向,她唱高音,就有一堆人研究混声,她唱低音,就有一群低音歌手无地自容,你想当一个合格的乐评人,绕不过她,所以为什么你现在不了解一下她呢?”

“llyou。”

在慕君一个飞吻中,她终于完成了这首歌。

它的难度可谓是自己唱过相当高的,慕君一边调整呼吸,还不忘保持微笑。无论低音高音抑或超高音,都属于她的拿手好戏,可是,rap?她一个华裔的确感觉力不从心。

“谢谢,”强光中,面容有些失真的慕君笑道,“谢谢大家。”

“接下来我要唱的这首歌,是我的私人珍藏,”慕君将话筒放入立式麦克风杆,舞台助理为她披上红色披肩,遮住一身亮闪闪的舞衣,她安静地站在灯光里,红唇复古,头一偏,便可见到她耳上的银色大耳环,眼角一滴水晶折射出一闪、又一闪的光芒,观众们慢慢安静下来,一片寂静中,她将话筒连着麦克风杆拉至唇边,“今天,我将它分享给你们。”

“livefast,dieyoung,bewild,andhavefun。”

放纵生活,至死不衰,桀骜不羁,纵情欢乐。

“causeyoudie。”

因为你和我,我们都难逃一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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