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溪边戏水欢乐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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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宫建在高高的山林之上,山林中有一处小溪,水源清澈、风景秀丽。
花知婉知道这里,是因为大纲的设定中有这个地图。
大反派的结局,是被正道杀死。他死得孑然一身、一生无人相伴,但这不代表他心里没人。
相对于曲暮酒的爱情线,兰戎的爱情线被当初的作者菌设置得十分单薄。
一次大战中,魔头身负重伤。在回魔宫的路上他昏倒在山脚的小溪边,被浣纱的农家女所救。
农家女不知自己救的是恶人,对他悉心照料,二人日久生情。
这段短暂的爱情被追来的正道人士终止,农家女死于曲千奏的剑下。
之所以设置如此悲惨的剧情,是为了激化人物的矛盾。
以花知婉对全文面目全非的改动来看,它已经缺失了事件发生的前提。
可是,她还是莫名其妙地想去那条用农家女名字命名的“柳郁溪”看看。
仿佛她去了,就能代替这个人物出现在兰戎的爱情线里。
行走在虫鸣此起彼伏的山涧,兰戎与花知婉各怀心思,一路走来,谁都没有开口说话。
午饭后,时间临近正午。
深秋的阳光不冷,也没有暖的温度。风不是安静的,瑟瑟的落叶在歌唱。
眼见她拎着洗浴工具走到溪边,兰戎终于忍不住轻咳了一声。
“嗯,你说的……”
他的脸上露出了略微困窘的神色,一字一顿地问她:“你之前说的,沐浴,是真的吗?”
花知婉招手,唤他坐到临近水源的大石块上:“是啊,我来帮你洗澡,就像小时候那样。”
吃定他总是不会反抗自己的要求,她把自己荒唐的话说得理所当然。
兰戎迟疑一阵,终是迈开步子,朝她走去。
……
他目视前方、正襟危坐,她则没个正经地一点一点解开他的衣裳。
“我不是小孩了,你知道吧?”他呐呐地说。
“知道啊。”她痛快地答。
“……”
他沉默了一阵,用极小的、又足以让她听见的声音,做出一副蠢兮兮的模样提醒着:“如果我是姑娘的话,你都得娶我过门了。”
密密麻麻结痂的伤处在被她的指尖滑过时,隐约地感觉到了细细的痒。
兰戎知道,她的肆意妄为源自于他“某方面的无能”,即使是这样,他仍旧无可救药地因为她的亲近欣喜若狂。
溪涧的流水声轻快。
男人精瘦的身体暴露在空气中,日照下,散发着一种类似冰块的光泽。
花知婉把手中的内衫放进带来的竹篓里,微不可闻地叹了口气。
她的小宝贝兰花,一夜之间就长大了。
从前,她看过他光着屁股乱跑的样子,也曾抱着、背过这个软乎乎的小孩。
那时,他是她的贴心小棉袄,抱在怀里时就像抱了一个小火炉。那时,小孩的皮肤光滑细腻,被她养得健健康康。
如今,他长大了。
他周身冰冷,他受了伤,会咬紧牙关,一言不发。
——是她没有保护好他。
受自动补齐给出的“花知婉喜欢兰戎”这句话的影响。这些日子,她的所见所感,朝着一个不受控制的方向发展,越变越古怪、越来越偏激。
如今见了裸身的兰戎,她倒没有生出旖旎的心思,反而被激起了心底的怜惜、找回了些许理智。
她本想借着洗澡对他一番调-戏,现下,动作和目光都规矩了起来。
洗澡还是要洗的,但她的抚摸不再带有特殊意味,温柔得就像是小心呵护宝宝的妈妈。
及腰的银发乖顺地披散开,凉凉的发丝萦绕在指间。
花知婉掬了一捧干净的溪水,浇到他的发尾。
“兰戎,这样不好洗,你躺在我的腿上,我们离溪水近一点好吗?”
她放柔了声音,提出建议。
“会把你的衣服弄湿。”他习惯性地为她着想。
“没关系。”
花知婉拍了拍自己的大腿,示意他枕过来。
湿漉漉的头颅沾湿了襦裙,在薄纱上留下一个深色的印记。
他仰面躺着,能看见海蓝色的天空,它宁静得,就像是画上去的。
而她专注的目光,是漂浮在天空中,闪光的宝石。
小时候、少年时、成人后,他总是渴望着她的目光,奋力地追逐着、思念着,永远永远都看不够。入魔似的,从头到尾,他都那么喜欢她。
“兰戎,你的头发为什么白了?”
宛若冰雪的白发似乎要随着流动的溪水消融,花知婉偶然瞥见,隐匿在一片雪白之中,有一根尾部是灰黑色的发。
轻轻揉头发的动作顿了一顿,她表面上问得随意,心里却是很在意的。
兰戎弯起嘴角,也不知道在笑什么,总之是在笑。
他的声音很轻很慢,好像在自言自语。
他说:“我可能不会活得太长。”
沾了的手用力地捏了捏他的腮帮子,阻止他说不吉利的话。
花知婉生气地提高声音,吼道:“说什么呢,你会活得很长很长!”
“白发又不能代表寿命!我们兰戎,肯定会长寿的!”
过分在意的语调逗笑了兰戎,他眯起眼,附和了一声:“嗯。”
“诶,你笑什么?我说话向来能成真的,哪次骗过你!”她着急地给他吃定心丸。
他笑眯眯地应:“是,婉婉说的话,总能成真的。”
柔软的咬字在耳际回响,他叫她婉婉。
花知婉觉得自己被烫了一下。
——来找溪水的不正经初衷再度浮出水面。
其实,那夜之后,花知婉有偷偷找机会“拿捏”了自己的胸脯、屁股。
暗戳戳认为,她的失败有可能是因为晚上黑灯瞎火,缺少了一些视觉上的冲击。而且,接触的面积不够大、接触时间不够久。
就算兰戎心有所属,只要有机会给他松松土,撬墙角也不是没有可能的嘛。
湿了的小熊爪糊上自个儿的薄衫,她默默期待着湿身play能为她扳回一城。
“咳,兰戎啊,这头发洗好了,接下来的话……”
深沉的目光缓缓地瞄准了一处风景秀丽的避暑圣地。
——从某种意义上说,刚喜欢上对方就迫不及待地发生质的飞跃,未免有些操之过急。
但网文写了这么多年,花知婉是颇有经验的。
矜持不能当饭吃,主动出击才是硬道理。本来二十万就能完结的傻白甜,何苦要纠结成两百万字的虐恋情深?
确定了自己的“喜欢”,又面临着“与小宝贝分别十年,他似乎移情别恋”的危机,她不急起来才怪呢。
身处二十五这个“被逼婚”年龄,近几年家里催她谈对象催得近乎人畜不分。
坚持着宁缺毋滥的原则,好不容易找到一个喜欢的人。不及时谈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补回这么多年的洁身自好,还在原地拖拖拉拉,简直对不起这些年禁过的欲。
眼见花知婉如此直白地占他便宜,兰戎心里又羞又怒。
——她果然没有把他当成一个完整的男人。
洗净的湿发滴着水,他踟蹰着,像是要去找衣服。但衣服被她远远地放在竹篓里,跑过去拿又不太妥当。
“接下来……我自己来就好……”
被她盯得手足无措,兰戎捂住脸,冲她小声说。
“婉婉,不要看了。”
——兰戎真是傻啊,叫我不要看,你遮自己眼睛干嘛?
花知婉完全没有体悟到一个阴沉心机boy的欲迎还拒,反而被他这幅“单蠢善良、不懂得拒绝人”的小媳妇样给迷到了。
捂热手中的清水,她以十足的恶霸作态迎上前,“锁”定了那团颜色美好、尺寸很棒的象拔蚌。
“啊……”
象拔蚌像被慢火煮熟了,浑身浮起羞红。
——天呐,变红了,兰戎好可爱!
花知婉感到自己的萌点正在被狠狠地碾压。
虽然如此,但接下来的事实还是残酷的。
就像常识告诉我们的那样,象拔蚌熟了仍然是形变自如的,它的肉并不会变得非常结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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