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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要什么,玉米卷?”艾尔看着两个因为嗨大了,而显得呆呆的黑人老哥,一时没搞明白什么意思。
倒是王渐有点明白了。
这是看进去了。
看爽文,讲的不就是代入感嘛。
他心头大定,这说明不用《龙枪编年史》那种,从大局处描写,而代入主角视角,讲个人经历写法,应该也有市场。
这时,那两个黑人老哥看也不看艾尔,直接朝王渐走来。
嘴里还不停的叨叨着:“下面的呢?还有没?”
“呃,还没写完。”王渐看着两人,问道:“写的怎么样?”
“这mother-fucker,太好看了…从来没见过这样的。”其中一个大声嚷嚷着:“跟拿着芝加哥打字机,把瘸帮那帮崽子都突突了感觉一样。”
“mother-fucker,太爽了。”另一个黑人也大声说道。
“呃,如果,我是说如果,这个东西如果让你们买,你们愿意吗?”王渐有点忐忑的问道。
这才是最重要的。
自己想要写书赚钱,又不是为了用爱发电。
“愿意啊。”两人一起回答。
接着,互相对视一眼后,又不好意思的说道:“可我们没钱…”
“…”王渐一时有点无语。
艾尔这时候也走到两人身边,把被丢到地上的烟卷捡了起来,接着抽了两口,道:“你们在看什么东西?”
“他写了个故事,mother-fucker的,太好看了。”黑人老哥回答道。
“你,写故事?”艾尔一脸诧异,“你不是个贼吗?”
你才是贼,你全家都是贼!
呃,好像艾尔爸妈,还有姐姐的确都是贼,唯一不是因为盗窃住进监狱的哥哥,还是因为杀人。
“脑子中有个故事,就随便写写。”王渐回答道。
“我懂,我懂…”艾尔回答道:“就像我跟的大佬一样,酒吧喝着酒,就想起一句歌词。”
他从两人手里夺过手稿,递还给王渐,道:“不过我们这些人呢,没人会看书,你还是得让那些白佬们看看,才能知道能不能出版。”
说罢,就朝着两个黑人屁股上一人踢了一脚。
“别嚷嚷了,该去夜店了。今晚大佬单曲预热,快点!”
然后,挥了挥手,便带着两人走出公寓。
王渐拿着手稿,想着艾尔刚刚说的话,心头沉思着。
是啊,买书的主力从来不是底层的黑人,而是中产白人。
畅销书也大都是他们买出来的。
自己还是得找类似的人来试读。
此时,那个叫约翰的老头浮现在王渐的脑海。
今晚和明天上午加紧赶稿,明天把稿子带过去,给老头看看。
他一边想着,一边打开窗户,散散屋里的叶子味。
然后便走回卧室,继续写稿子去了。
也不知道《我是大法师》用词实在太白,还是穿越过来带的天赋。
在接下来的翻译中,王渐越来越顺,英文单词书写速度甚至比汉字还快。
可能因为英文单词连笔比较顺的缘故?
就这样,伴着窗外不时传来的枪声,他整整翻译了一夜。
当冷风将王渐吹醒,已经是早晨十点多了。
他站了起来,揉了揉因为趴着睡觉而被压的麻木的胳膊,看向了厚厚一叠手稿。
终于,搞定了!
王渐整理了一下桌子,将手稿按顺序排好,然后又读了一遍。
满意的点了点头,他才随便吃了点东西,又洗漱一番。
换了一身衣服,又看了一会儿电视后,时间已经来到了下午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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