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4 真心来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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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特别的。
某一刻,宋宸灏的灵魂,就好像长了翅膀一样,从身体里飞了出来,在月色下翩翩起舞,然后一头扎进啤酒中,醉了。
真的吗?那个女人对自己,真的是特别的吗?宋宸灏仔细回想,真的发现,当他置身事外的时候,她好像确实都是同一个模样,开朗的,健谈的,和善的,幽默的。而当与自己在一起的时候,她是敏感的,谨慎的,骄傲的,狡黠的……
“特别能说明什么?说不定她只是真的看我不顺眼。”心脏跳得好像装了马达一样,虽然如此问着,可实际上是有无限期待Jason能够给出相反的答案。
果然,Jason不负他的期望,反问道:“记得拆迁那一户?老太太家儿子是毒贩,你看钟警官怎么对待的?那天孟歌声讨他秘书的前男友,你听钟警官对那个男人是什么态度?还有,我们之前也算调查过,只要是在钟警官手里进去的,出来还有哪一个是再犯的?哪一个是会对她寻仇的?你说她对穷凶极恶之徒以及孟歌说的那种人间渣滓,都能拿出充分的宽容和爱心,少爷你得做多少人神共愤的事情,才能让钟警官对你如此特别?”
不就是被她看了然后被他亲了……宋宸灏心里嘀咕。虽然Jason说得有点道理,不过,目前为止,都是猜测。“可能我们天生就合不来。”
“一个女人对一个男人态度特别,那就说明,她心里是有你的,你和别人是与众不同的。至于接下来怎么发展,就要看两个人的态度。”Jason有点头痛地捏了捏鼻梁骨,心道怎么这男女主角二人都会是如此别扭的性格,真是不好弄。他没法从钟筝那个角度下手,只好委屈了宋宸灏,谁让他是男人呢。“这就回到了我刚才说的,你不表白,难道还指望着钟警官先开口?”
这有什么不可以……宋宸灏心中默默。
“做男人别连点儿担当都没有。”Jason就好像他肚子里的蛔虫,一眼就看穿了他的心思。外在条件再好,在爱情里,只要先在心上输了一分,就没有了傲娇的资本。
回到现实。宋宸灏的内心里蠢蠢欲动。如果是之前,他听到Jason的这番分析,可能会头脑发热,可能会好好考虑一下“表白”这回事儿,可是刚才……他已经答应了顾泠澜。
“晚了。”宋宸灏眉眼里的一点点欢喜收敛了下去,烦躁重新占据微表情。
“泠澜也喜欢钟警官,所以你这是打算放弃了?”Jason一针见血指出,他要躲避不肯回答,自己只好直截了当。
宋宸灏捏着啤酒罐的手一顿,而后有轻微的金属罐声音。
“爱情不是财富,你放弃了,日后还能挣回来。”Jason轻轻叹息。现在就算挣回来,也远没有当初那样的自在和豪情,白手起家完全依靠自己,和放弃心中那一点点骄傲的自尊回来接手家族财富,对别人来说可能求之不得,对宋宸灏来说,却不一样吧。“爱情就是在合适的地方,合适的时间,遇到合适的人,这三个条件缺一不可,错过了,哪怕日后相逢,可能也不是同一个感觉了。”
道理他都懂,可是依旧过不好这段人生。宋宸灏沉默不语,只是闷头喝酒。
你要爱上一个人,太难了,难得的心动,怎么能够就此放弃。这样的话,我很害怕,你未来的日子都要孤单一人。虽然我会一直陪着你,可是兄弟之情,终究弥补不了男女之爱。Jason不敢说出这样的担忧,他也知道,这样说宋宸灏丝毫不会在意。“爱情不是东西,不能谦让,你说要就要,你说给就给。泠澜喜欢钟警官又如何?你不也喜欢吗?烨子不也喜欢吗?公司那个小家伙元恺不也喜欢吗?是朋友你让,是兄弟你让,是员工你都要让?你高风亮节没关系,可是你问过钟警官的感受没有?你知不知道她究竟喜欢谁想要谁?你们这样两个人私下约好就行了?你们尊重钟警官的想法了吗?”
宋宸灏有如醍醐灌顶。是的,他和顾泠澜,谁都不能代替钟筝做决定。可是……一想到顾泠澜的愁颜不展欲语还休,想起曾经亲密无间的过往,想起顾泠澜所受的苦,他又实在不忍心,要和顾泠澜正面相争。
“说了这么多,你打算怎么办?”Jason研究着宋宸灏表情的瞬息万变,推测着他的心意。
“我答应泠澜了,不跟他争。”宋宸灏苦涩:“男人说话,一言九鼎。”
“我只能说,你们这样两个男人,都很自私。”Jason一副“道不同不相为谋”的表情。
“你不是说,一切都要看钟筝吗?”宋宸灏苦笑,仰望星空,身在尘世,心却于无际处漂流,惶惶然不得安生:“如果她和泠澜,最终还是没有缘分……”那那个时候,再轮到他吧。这样也算给了泠澜机会,也给了她选择的权利。
“感情是会变的,我跟你说过,女人是感性的,是缺乏安全感的,命中注定,也抵不过刻意地缠绵和柔情。”人生与之俱来,除了执著,还有贪嗔痴等等各种杂念,谁知道会有哪一日,会忽然被这些蒙蔽了双眼?
就如同,程湘与他。曾经锦瑟和谐一对璧人,只因为他的忙碌,他的放心,她的怀疑,她的不安,她的贪心,还有另一个男人刻意的讨好,万般的柔情,于是终究演变成如此的局面。
“如果是这样,”宋宸灏叹息,闭上眼睛:“他们幸福就好。”
Jason只能恨铁不成钢。“你不要用一辈子来后悔。”
那一头,孟歌抱着顾泠澜下车,丝毫不管出租车司机怪异的眼光,依旧公主抱着顾泠澜,直接回到自己的家。虽然说泠澜家就在隔壁,可是,要照顾一个醉酒的病人,还是在自己家比较好不是吗?
温柔将顾泠澜放进自己大床,小心地帮他脱掉外套和长裤。六月底的天气温度已经挺高,他倒也不怕顾泠澜着凉。泠澜小美人的外号真的不是吹得,看看那安静美丽的睡颜,看看那纤瘦柔美的身躯,还有那交缠的两条大长腿,啧啧,真是睡美人啊。
孟歌黠促地笑着,摸着下巴很猥琐地盯着床上的人儿,想着是不是再来重温旧梦吓吓小泠澜。不过醉酒两方换过来,他要再干点别的,那就是趁人之危了,对于美女,啊不,是美男,孟歌一向是很有绅士风度的。
于是孟大帅哥只是掏出了手机,各个角度给睡美人留念一圈之后,就细心地用热水帮顾泠澜擦拭了一下身体。以前顾泠澜身体不好,喝酒都只能偷着那么咪两口,从来没有醉成这样过。今天这样子,被吃豆腐也毫不知情,足够让他嘲笑好一阵子了。
衬衫穿着睡觉估计会很不舒服,孟歌找来自己的睡衣,轻轻扶起顾泠澜,帮他把纽扣一个个解开。手指到达胸口的时候,忍不住微微颤了颤,细腻柔滑的肌肤上,有一条狰狞突出的新生疤痕,突兀地出现在胸口。
孟歌的身体有点僵硬。他没敢看,只是将顾泠澜的后背紧靠在自己胸膛,指腹顺着疤痕一点点向下,一直到锁骨下方两寸左右的位置,延伸到肋骨以下。
这就是泠澜的伤口。这就是他新生的代价。
孟歌的笑容渐渐变成了无言的心酸和心疼。他就保持着这样的姿势好一会儿,而后又轻轻一笑,伸手揉乱了顾泠澜微软而柔顺的长发:“你小子,放心吧,我什么都没看见。”
他重新温柔地把顾泠澜放下来,帮他一一扣好扣子。泠澜暂时还不想给别人看的东西,他就非礼无视。
洗漱,确定自己身上干干净净,孟歌毫无廉耻地跳到了自己的床上——嘿嘿,明儿估计能让小泠澜吓一跳吧?回到那些同床共枕的日子,感觉还真的不错呢。
钟筝回家,第一件事情,就是换下了一身华服,然后把自己扔进浴缸,好好地泡个澡,洗干净自己的身体,洗干净自己混乱的思想。
锦衣虽美,对她来说却如同囚服,束缚了身体,也舒服了灵魂。阶层的烙印虽然可以被努力所改造,可是目前为止,她很满意自己的生活,并且自得其乐,她并不想去融进那样的圈子,不适合她。
她就喜欢没心没肺大笑,而不需要笑不露齿注意姿态仪表;她就喜欢大大咧咧英姿飒爽,而不需要踩着三寸高跟婀娜妖娆;她就喜欢大杯喝酒大声吆喝,和兄弟朋友们在一起直来直往,而不喜欢一大堆衣着革履的陌生人凑在一起,互相说着恭维客套的话,却猜不透心里的想法。
所以,她和宋宸灏,不应该有交集。他是阳春白雪,她是下里巴人;他高高在上,而她,只是尘土里一朵坚韧的小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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