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4 我喜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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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六,凌灵在孟歌的陪伴下,非常顺利地上演了如何在前男友婚礼装哔哔的大戏,吐了心中的恶气,也顺利和过往说再见,开启了一个人的新生活。
周日,陆谣即将在Jason的陪伴下,踏上前往美国的飞机。
候机大厅,钟筝还在细心地跟陆谣交代各种事宜,一个是苦口婆心掏心挖肺的模样,一个是面无表情也不知道有没有听进去。不远处,两个同样俊朗但风格截然不同的男人,正遥看着这一切,不是Jason和宋宸灏还有谁。
是的,钟筝和宋宸灏,他们俩个分别作为男女方代表,光荣地出现在了送行的场合。钟筝自然是心中真的牵挂,手把手牵女儿出嫁的不舍和担心感,而宋宸灏出现在这里,只是因为Jason漫不经心说了一句“哦,好像钟警官也去的。”
于是宋大少就心甘情愿地开着他的宾利当起了司机。
你这么忠犬,可是女主人毫不知情啊……Jason想着是不是还要再推波助澜一下,不过后果不可控制,自己又要出去十天,对于这个性子冷得像冰思想硬得像铁感情线笨得像榆木一样的好友,他还真有点担心过犹不及。唉,还是等他回来再说吧,这不省心的家伙啊,真真让他操碎了心。
“你看人家同样好友送别,”Jason笑着用下巴点了点对面,又哀怨地看看明显不耐烦的宋宸灏,意思很明显。
“你差废话还是差拥抱?”宋宸灏眼睛眯起来,警告某人不要多作怪:“最近你是不是被顾泠澜和孟歌带偏了?”
“我原来就差不多这样吧,”Jason轻笑,眼神有一丝怅然。曾经,他也如孟歌和顾泠澜一样,年少轻狂意气风发,和好友在一起的时候酒食征逐声气相投。只是后来……一想到即将踏上三年前匆忙逃离的地方,饶是心志坚定如Jason,也忍不住内心惶然。
“这次先把正事办了,其他的,以后等兄弟们一起。”宋宸灏抿唇,忽然有些懊恼,自己是不是把Jason推得太快。“要不要我陪你一起去?”
“不要马后炮了。”Jason抬腕给某人看一下时间,这都快登机才开口,也太晚了:“而且,你就这么不放心我?”
“那就不要婆婆妈妈。”
“如果事情顺利的话,等我回来,产业园差不多就该奠基成立,新公司也该挂牌了。”Jason隐晦地提醒某人:“具体的操作,孟歌应该会处理的,大型宴会他有经验。你可以先邀请下钟小姐。”
“我要请她干嘛?”宋宸灏一脸“我是白痴?”的模样。
Jason默默叹,有人的情商真是感人,但凡有孟歌那么十分之一,他也就不操心了。“钟小姐说,她的好友凌灵已经在孟歌的牵线下,在我们的新公司工作了,估计孟歌到时候会带着她出席;我的话,也会带着陆谣;这样的话,你是不是可以邀请钟小姐作为你当天的女伴?”这路铺的,是不是得一路护送进洞房?
“再说吧。”宋宸灏耳朵可疑的红了一下。对于Jason的提议,他当之无愧的接受……可是要实施……
“先下手为强啊。”Jason提醒已经到位,有人拉不下脸的话,他也爱莫能助。
还有顾泠澜在后头虎视眈眈啊……而且,论起来,他和钟筝的交情,远没有她和顾泠澜的好。
“说不定泠澜已经邀请她了。”她是泠澜在容城唯一认识的异性,又是如此的喜欢。而自己呢?
呃……她其实也是自己在容城唯一交往的异性,也是如此的喜欢……宋宸灏脑海中蓦然跳出这个想法,心里头有个傲娇的小人儿立马跳出来想要把它打回去,可是七窍玲珑心,这个念头一旦真实的冒出来,就好像打田鼠游戏插了电一样,不管硬生生压下去多少次,都会有新的冒出来,而且越来越快越来越猛,直到全线崩溃拦不住。
是的,他喜欢那个女人,那个被他认为粗暴野蛮行事乖张的女人。宋宸灏很不情愿承认这一点,可是他可以欺骗别人,却不能自欺欺人。
如果不喜欢她,自己的心中为什么常常挂念?为什么经常会做出一些匪夷所思不符合常理的事情?为什么有她的地方自己就想出现?为什么,每次看着她,心中就会满足和欢喜?
只要跟她在一起,哪怕不说话,哪怕斗嘴,哪怕冷眼,他的心中其实都是喜悦。每次面对她,好像不屑,好像讨厌,好像冷淡,他的心里其实都是喜欢。
他居然,喜欢她。他还不知道她有没有喜欢他……如果他喜欢她而她不喜欢他……
“灏?”边上的Jason拱了拱他。
“什么?”宋宸灏回神,慌乱一闪而过,怕别人看见自己还不能坦诚的内心。虽然Jason肯定是了解他的想法,可是有一种病,叫死撑强迫症。
“没事了,我要走了,你好自为之吧。”
送君千里终须一别。事无巨细千叮咛万嘱咐一遍后,钟筝又对着Jason好好拜托了一番,这才放他们进去,目送着两个人的身影消失在安检口,转头对上面无表情的宋宸灏。“我们走吧。”
宋大少于是很利落很帅气地转身,丝毫不拖泥带水地留下了钟筝,心中默默碎碎念,你看不出我喜欢你……你不喜欢我我怎么能喜欢你……你喜欢我我才能顺水推舟喜欢你……
这家伙……钟筝呆了一下,然后小步跑跟上宋宸灏的大长腿,不紧不慢跟在他身后两步远左右的距离。不知道为什么,现在每次看到宋宸灏,自己心里都怪怪的,就属于那种很想和他开口说话,又觉得说什么都不对,心里有点慌慌张张的感觉。
想个话题?钟筝的目光下意识地偷瞄着某人——帅死人的侧颜,每一处线条都那么完美,让人移不开视线,从深邃的眉骨,挺拔的鼻梁,到下巴,到脖子,到肩膀,到长腿……连手指都是那么好看……
“小心!”宋宸灏忽然一回头,伸手将她一拉,成功避免了她与某个行色匆匆路人的行李相撞。
“啊,谢谢。”钟筝脸一红,绝对不好意思承认刚才自己有那么一小会儿,看傻了——不过,他明明在她前面,怎么可能看得到后面发生的事情?
宋宸灏当然不会告诉她,他的视线在前方,他的余光却恨不得全部反射。抿唇,皱眉,神色间全是不耐烦:“走路都不会。”
我哪有不会……钟筝忽然发现自己的身体不由自主地往前走……他拉住了她的手。
不是前几天见面,他拽住她手臂的那种,而是,他修长的手指,完全包裹住了她的柔荑,将她紧紧拽在手心的那种。
钟筝忽然觉得手心好烫,灼烧了自己的血液,然后随着蓬勃有力的心跳声,将这种热量循环进自己的全身,周身上下暖洋洋又晕乎乎。他拉住了她的手……
她这双手,抓捕过无数逃犯,握过无数次同仁和领导,可是这样小伙伴间的牵手,第一次。
她还没洗手,他会不会嫌弃啊……她的掌心里有好多老茧,摸着是不是会很粗糙……他,他这就是嫌自己不会走路?
钟筝面红心跳说不出话,而当那个急匆匆的行人转头道歉离去后,宋宸灏也放开了她。
手有余温。
钟筝眼波流转,不敢直视宋宸灏的目光。怎么办,原来看到宋宸灏小*好像也没多大反应,现在居然被他拉一下手,就心跳加速……啊,再想起当初那些美的不敢看的画面,钟筝几乎要哀号,当初自己的镇定,现在都去哪儿了?
为什么为什么?难道是因为自己经不起美色的考验?卸去了骄狂自大的外衣,宋宸灏的帅气直逼而来?
“走吧。”宋宸灏看了眼自己收回的手,默默地插进了裤袋,想让掌心的温度多停留那么一会儿。心里有点儿可惜,可还有更多的欢喜——他拉到了她的手,而且是如此的自然,机会把握的那么好,简直巧夺天工,她一定看不出来对不对?
“哦。”钟筝微微低下头,在宋宸灏看不见的身后,傻傻的露出了一个笑容。
这边两个人牵手如此困难,而那边,Jason和陆谣的牵手,却轻易而简单。
因为陆谣居然怕坐飞机。
当飞机腾空的那一个刹那,陆谣的身体也从椅背上直起,本就白皙的肤色更少了一丝血色,身体微微僵硬。
“怎么了?”身旁的Jason轻声关切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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