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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阴似箭,日月如梭。
十年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
郑殊果真如他所想的再也没有回来过,而唐心也从六岁稚童长成了一个十六岁的少年,白衣翩翩翩翩少年,比当年的秦公子也毫不逊色,若说这秦家三个公子,容貌自然都是一等一的,可若是论性格,却一个个的都是截然不同,若是文学,当数三公子秦念,若是武学,当数二公子秦一,可这唐心唐公子不一样,人说鱼与熊掌不可兼得,可在唐心身上却完全没有这回事,武可上战杀敌,文可指点江山,小小年纪就深得皇上器重,甚至皇上断言,若是假以时日,必然与他爹爹一样,可成大器!
这样的称谓,不管其中掺没掺水分,足可见皇上对唐心的栽培器重。
就像当年的秦公子一样。
世人皆说,这秦家三子,到底还是这唐心与秦公子最像,简直如出一辙,将来定然能担大用。
十年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也一点都不短,期间发生的事情一言两语完全不能说清。
先是先皇病急驾崩,举国大丧,而后三皇子继位,继位之日先丞相也死于奸人所害,三皇子继位五年,铲尽奸佞之后却又不知为何将皇位传给了平王,平王年纪比三皇子还稍大些,即位以来一直稳重守己,无甚大功,也无甚大过,史书直至此时才真正平稳下来。
德兴年间三月春,寒冬刚过,初春将至,正是万物复苏的好时候。
入京城的小径上缓缓走来一个一身黑衣的年轻人,二十五六的样子,朗眉俊目,眉眼一派柔和,却不知道为什么让人心生惧意,一举一动似乎都是无心之举,可你若是细看,就会发现他的虎口处有着一层厚厚的茧,而长在那个地方的茧,无疑只说明了一件事,这是个常年握剑之人,并且是个武艺极高之人。
“停下!你是什么人!”
守城的卫兵自然眼睛也是极尖的,一眼就看出了男子的不同寻常,拦住他之后习惯的就想去翻他的行李。
男子眼睛微微露出一点不耐,不过却还是笑眯眯的将行李摊了开来,“军爷你看,不过是些寻常衣物,没有什么东西的。”
卫兵狐疑的又看了看男子,还想说些什么,眼神却被远处疾驰而来的马匹吸引了视线,全身鸦黑无一丝杂色的马匹上坐着一个没什么表情的男人,男人举了举手上的令牌,又指了指男子,“跟我来。”
卫兵一见令牌就立马瞪大了眼睛,跪了下去,“原来是宋校尉,小的有眼不识泰山。”
见男人看他,又连忙闭上了嘴。
“放行,放行!”
男子勾了勾嘴角,无声的收拾好行李,欲走到男人身边,却见男人一拍马,马就惊呼一声疾驰而去,男子瞪大了眼睛,眼看着自己被甩到身后,而后明了的轻点脚尖,身形飞快的跟上了马匹。
卫兵只觉得就眨了眨眼睛,面前的一人一马就都不见了踪影,嘴巴张的更大了。
“喂!回神了!”
“你看到了么?刚刚那人的身形!”
另外一人嗤笑一声,“能劳烦宋校尉前来迎接的人,你以为会是等闲之辈,别看了,给你一辈子你也看不透。”
这个一身黑衣的人自然就是郑殊,而前来接他的那个宋校尉,则是宋朝。
郑殊这些年虽然从未下山,却半点也没有断了山下的消息,不知道秦公子是出于什么目的,每隔一月就会休书一封飞鸽传书寄到云雾山,上面寥寥几句,却总是会说到唐心,让他安心不少。
直到最近,大约又从师父那里得到了他终于可以出山的消息,又飞鸽传书一封,不过上面的内容倒是更少了不少。
“十五年约定已到,若是你初衷不改,三日后于京城外等候,我自有安排。”
郑殊看的直想笑,这么多年过去了,别人他都记不大清了,除了唐心,唐越,秦一和秦念,还有就是秦公子这永远俾倪天下的口吻。
他对于秦公子从来就没有什么感情,除了他现在当真有些谢谢他当年逼他做的这个决定之外,他对秦公子没有半点别的感情,他自始至终需要谢的,也就只有唐越而已。
十年时间,已经足够发生太多改变,更何况他上次来这里不过是短短几日,能记得的就更是寥寥无几。
不过现在有个宋朝带路,他到是一点都不担心,反正宋朝他还有印象,为秦公子卖命的,他都有印象,所以也半点不担心会不记得路。
马一路飞驰,哪怕是进了闹市,索性宋朝的技术极好,顶多是让行人受了点惊吓。
郑殊就更是轻松了,十年前他的轻功就已经炉火纯青,现在......只要还有耳朵,闭着眼睛他都能听到宋朝去了哪里。
“到了。”
宋朝猛地勒住马缰,马“咴——”了一声停了下来。
郑殊轻飘飘的落了地,抬起眼睛打量起这个没什么变化的宅子,十年了,竟然一点都没变,他还记得他走的时候回头看过这个牌匾,上面的水印都还在,连牌匾都是当年那个,始终未换。
宋朝抬脚走了进去,半晌回头发现郑殊站在门口,垂着眼睛,不知道在想什么的样子。
“无需多看,少爷随唐公子回了青州城,只有公子在府里。”
郑殊尴尬的笑笑,好吧,算他自作多情。
可他当真还以为,这就要重逢了呢。
毕竟那时候连走都没有在看到他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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