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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更加没想过卑鄙的抢夺叶思琪家里的财产。

之所以和叶思琪结婚,理由就如同最初那样,他觉得叶思琪是所有备婚对象里最合适的,对他也是最有利的。

将近一年半的相处下来,沈洲对叶思琪的好感更强了,甚至已经开始动摇自己最初的想法,想着要不就放弃钟意那边吧,跟叶思琪在一起也挺开心的!

当然,这些小心思他都小心翼翼的遮掩着。一路的旅程上,他连含情脉脉的和叶思琪对视一眼都觉得尴尬——他只敢透过相机的镜头,悄悄地观察着叶思琪年轻有活力的笑容。

那张扬的神色,让他不禁回忆起自己没来得及体会完就结束的青春。

她这样,可真美。沈洲晚上翻着自己拍下来的相片时,经常在心里默默夸着叶思琪。

在小镇的最后一天,由于孩子累坏了,叶思琪便早早的安排米粒睡觉了。

孩子睡着了,可两个大人依然精力充沛,那么接下来做点什么好呢?

沈洲提出来的建议是在床上发泄剩余精力,但是心思远飞的叶思琪却没兴致。

她说:“我嫁给你之后,在永城一直顾忌着自己的身份,别说夜总会了了,就连酒吧都很少进去!这个小镇有一家很有名的音乐酒吧,我不管,这次你一定要陪我过去!”沈洲对酒吧的记忆,还停留在失去钟意的那一晚,所以猛然间听到叶思琪的这个提议,他下意识就想拒绝。但是叶思琪哪里能饶他?尽管他摇头了,但她还是硬拽着他出了门,然后拦下taxi,直奔音乐酒吧而去。

沈洲最后拿她没办法,又觉得自己如果反抗的太明显了会被问出事情的真相,便只能跟着过去。

但是说实话,自从出了钟意那件事之后,他都将近两年没去过夜店酒吧了。

谈生意的时候也有需要应酬的时候,但他都是进去应酬完就找借口走人,绝对不在里面多停留一分钟,否则他就总被那股憋闷缠着胸口,连呼吸都艰难。

平时郁闷了想喝酒了,都是躲在他自己的书房里灌黄汤,他压根没想过去酒吧买醉。

如果不是今晚叶思琪硬拉着他来酒吧,沈洲可能永远都不知道,原来他的心理阴影早就消失殆尽了。

小镇上的音乐酒吧氛围很祥和,和以前他爱逛的迪厅类酒吧是两个对立世界。

年轻时候喜欢去嘈杂的地方宣泄情绪,现在心老了,就偏爱这种宁静致远的地方了。

酒吧没有固定的驻唱歌手,来这里的客人基本都是游客,随时可以有人上台唱歌。语言不重要,曲调也不重要,总之人人图的都是一份放松的心情。

当然,喝多了上台唱歌,唱的太难听的话,观众随时保留把“歌手”轰下台的权利。

这不,叶思琪上台之前,就已经又有一位黑人大叔被轰下台了。

人们在这一方小天地里似乎达成了默契,彼此之间玩起来就像家人一样,就算是被轰下台,被嘘几声,都当是亲人之间开的小玩笑了。

叶思琪上台的时候,有不少男人趁机吹起了口哨,还举着手里的酒杯酒瓶对她招手,眼里尽是猎艳与搭讪的意味。

叶思琪对这种人向来采取放之任之的态度,所以径直朝着自己的目标走了过去。

简单用英语说明了自己的来意,乐队的鼓手脸上的表情明显变得很惊讶。

但是惊讶过后,他依旧尊重客人的意愿,起身将椅子让了出来。

继而叶思琪大大方方的坐在高脚椅上,从鼓手手中接过鼓槌,然后将立式麦克风推到了自己的嘴边。

“接下来要唱的几首歌,都是我送给我丈夫的……”叶思琪好像觉得尴尬了,英文都说不顺溜了。

索性便不说了,她对着旁边的吉他手使了个眼色,然后指了指旁边摆着的乐谱,翻到了其中一首歌。

吉他手会意,键盘手也随时待命,只等着叶思琪一声鼓响,演奏便开始了。

叶思琪从小就学爵士鼓,但是她并未告诉过沈洲自己的这项爱好。

说到底,她还是没彻底迷恋上这个男人,所以总想对他有所保留。但她既然说了要追他,就应该拿出敬业的态度来,前些日子他工作忙,她一直没敢打扰他,所以趁着现在还有时间,氛围也相当适合,她觉得她应该来一场表白了。她最先选择的那首歌是著名的英文歌《my/heart/will/go/on》,音域很广,她唱到尾声的时候有些提不上去,便停了手上的鼓点。

唱完一首她就下意识的寻找沈洲的目光,发现沈洲在用似笑非笑的眼神盯着她这里,叶思琪心里不禁一恼。他笑什么?我不就高音没上去吗?这首歌里重在副歌前面的深情你懂吗?她打鼓还没打过瘾,就又选了一首节奏感非常强的歌——《just/beat/it》,这一下酒吧里的气氛终于像一个“酒吧”了,有不少老外都在走廊里扭动起来了。

这首歌节奏非常快,她一边敲鼓一边唱歌几乎忙不过来,再加上她很久不练习了,没一会儿连气都喘不匀了,只好放弃唱歌,专心致志的给两位乐器手伴奏,同时呼吁酒吧里会唱的人跟着一起唱。

果然,没一会儿就又有人上台唱歌了。

不过这次上台的人……叶思琪在看清他那张脸的同时,脸上的震惊之色就掩饰不住了。

男人冲她眨眨眼,示意她继续伴奏,她吞了吞口水,只好重新翻乐谱,选了一首他喜欢的歌曲。

一曲过后,叶思琪忙不迭的下场,手里拎着的鼓槌都差点忘了还给鼓手。

沈洲看到她神色不对劲,赶忙走了过来,问道:“出什么事了?怎么慌慌张张的就下来了?”

“小丫头,看见我就又想跑?”一道戏谑的男声从叶思琪的身后传来,叶思琪顿时苦了一张脸。

沈洲看着迎面走过来的男人,眼睛微微眯起来了。

男人有一张典型的东方面孔,下巴留着短短的胡须,看起来略显性感。

他看起来比他们两个都要大几岁,黑色的工字背心配上松闲的牛仔裤,让他既显得高大魁梧又显得性格温和。

这男人……该不会又是叶思琪的老情人吧?

沈洲一想到这个可能,顿时脸就拉长了。低头看着怀里的娇小女人,语气十分冰冷的质问道:“这又是你什么时候惹上的桃花债?”叶思琪抬起头,眨眨眼,惊讶道:“what?你说什么?桃花债?”

她回头看了一眼,顿时噗嗤一声大笑起来,指着走过来的男人喊道:“叶境北!快来做自我介绍!我老公把你当情敌了呢!”

沈洲皱了皱眉,还没想明白是怎么回事,那高大男人也笑了起来。

抬手在叶思琪的脑门上弹了一下,他才笑起来:“两年多不见面,你连声叔叔都不会叫了?”

叔叔?沈洲震惊的看了一眼叶思琪,又看了一眼这个叫叶境北的男人。

“他是你叔叔?”沈洲终于明白是怎么回事了。

叶思琪哼了一声,转身站到了叶境北身边,拼命踮起脚尖好让两个人的脸在同一水平线上,接着问道:“难道你不觉得我们两个长得很像?要是小叔叔不留胡子,简直就是我的男装版本!”

叶境北有些鄙视的斜了她一眼,道:“哪有你这么矮的男人?两年不见你还没长个子,我真是羞于承认你是叶家人了!”

叶思琪顿时炸毛了,踢着小高跟就要踩叶境北的脚,两人顿时打闹起来。

沈洲在一旁看得有些尴尬,摸了摸鼻子才道:“叔叔是吧?你专门来这里找琪琪的吗?”

叶境北一听沈洲说话了,便不再跟叶思琪闹腾了,连忙在沙发上正襟危坐道:“我只是刚在英国参加完一场比赛,比赛完了之后心情不错,跟朋友来这个小镇度假罢了!碰到你们两个真的纯属偶遇!不过也算是缘分啊!对了,你叫沈洲是吧?我听嫂子说起过你!”

沈洲点点头,但是在脑子里搜罗了一个遍,也没想起来叶家还有这么一位人物。他跟叶思琪结婚的时候,也没见这个男人过来。可是看琪琪跟叶境北打的火热的样子,两个人关系应该很不错的!沈洲抬手看了一眼时间,便再次问道:“额,我们明天上午十点回国的飞机,您要不要跟我一起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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