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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章铁马渡冰河,一语扫千军
铁马冰河入梦来。
八月十三日,大雾弥漫日光遮于云层之上,佳鸣谷人人喜气洋洋,尽心准备中秋灯会,却无人知道,在西山之上,一片方圆不过十丈的巴掌大地方却正上演着一场令人不寒而栗的战争,而且是千军万马力战一人的战争。学宫曾有位老教习在课堂上说过一句很是令人推崇的话:“虽千万人,吾往矣。”这位老教习所说的正是当年燕国突袭晔国天火堡的往事,借喻志趣殊洁不折不弯,虽只用了这么七个字来概括,却生生让人热泪盈眶胸有层云荡漾,可书生意气怎比得上惨烈的冷酷厮杀。这般场景平日里热血沸腾一下还好,若是真的让饱读圣贤书的学子们披坚执锐上战场面对着千骑冲锋,只怕任何文人骨气都要变作摧眉折腰战战兢兢了。
可狗剩不然。
他爱读书,却不是文人;他很认真,却不曾迂腐;他有时也很敬佩那些敢为人先的读书儿郎,骨子里却是个精打细算的无赖混混。或许有一天他会改变自己的身份,一变再变直到他自己都认不出来自己,然而此时此刻,他唯一的想法,却是你死我活。
千军冲锋他不是没见过,在梅州城的时候就已经早早领略,而且那时他还随着玄衣轻骑一同浴血奋战,使得整个玄衣营对平时似乎懦弱纨绔的七公子刮目相看,并震天长呼“浴血”二字。但那时毕竟袍泽众多同仇敌忾,哪里如现在,漫天旷野之下,只有他一个人茕茕孑立,面前是层出不穷的墨色甲士,跨马而来,狰狞凶狠。狗剩蓦然想起了燕国塞北的铁骑,燕国民风彪悍崇尚武力,因具有塞北胡人血统,几乎人人都懂得骑射,骑兵更是冠绝天下。他曾有幸随着教他马术的那个马贼偷偷去过一趟北疆——日光放肆的铺下来,浩大的原野延伸到天之尽头,有朝廷检校军马,数万匹塞北红鬃烈马阵列在城堡外的原野上,变换阵型,围剿冲锋,无一不势同奔雷,浩浩荡荡。
一线玉城际天来。
有诗家曾以这七个字形容梦华江秋季江潮,而形容江潮汹涌的词句,何尝不能用在骑军冲锋之上,一线潮水般呼啸而至,雪岭际天,吞吐日月。
便像此时此刻。
狗剩的身上已经沾满了血水和碎肉,黏糊糊的好不难受,从颜色上看,倒依然是浓黑惨白,可无论如何,都没有那股子黑白分明素色浅淡的意味儿。无穷的骏马还在奔腾,马蹄踏动地面的声音依旧咆哮,好像历代君王用来征伐河山的铁骑都重现在了这里,他竟是杀也杀不完,砍也砍不净。
狗剩已经不知道自己被那些骑士们的刀锋剁去了几次脑袋,也记不住心口被几支长戈贯穿,更不知道他的四肢已经被砍去多少遍了......可是他偏偏马上就会完好无损,留下来的只是那一刹那痛彻心扉的感触。有感觉却偏偏无声无息,这就是老头口中的幻境吗?如果真是这样,那这种幻境,他宁愿去死也不愿意感受了。然而最为难过的,还是疲惫。
非常的疲惫,疲惫到他真的想抛下手中豁口满布的钢刀直直扑倒在地面一睡不醒,然而他又下意识的举刀相迎,和那些奔腾而来的骑士一争生死。求生的动作是下意识的,并不为疲惫所阻挡——可是他还很饿,饿的要死,饿的都快抬不起手臂来了。
时间应该过去很久了吧?否则他怎么会那么饿。
狗剩眯着眼睛昏昏沉沉的想,觉得自己好生滑稽。
西山大雾沉沉,潮湿的雾气让平日里聒噪不休的山中虫蚁难得的平静下来。郭家庄和余家村的村民都好端端待在家里并未出去打猎,只在此山中云深不知处,就算是经验丰富的老猎人,稍有不慎迷失在大山之中,也是一件极其麻烦的事情。潮湿雾气不散,山民起火烧茶,熬煮大骨汤,为即将而来的中秋做些准备。孩子们难得碰到父母能再家嬉笑一整天的情况,于是变本加厉,和父亲母亲撒娇弄乖,忙的不亦乐乎。
山中只一刻,世上已千年,平静的时光在河山砚背后,却犹如被抽离出速度,两相对比之下,仿若沧海桑田,狗剩已经不辨日月,脑海中只有两个字眼:杀,饿。
飞鼠林地坑之中,老头紧皱眉头,默不言语。他苍老的皮肤上挂着地洞中因潮湿而生的寸寸青苔,因不加打理,看着老头整个人都像是亘古未变的岩石一般。老头肩上有些微潮,许是雾气也渗进了地坑,老头却连望一眼的兴趣都没有,他现在除了沉思之外,别的什么都不愿意去想,更不愿意去做。因为他忽然发现,一切好像变得更加有趣了。
“盈亏枪......河山砚......还有学宫里很久无人问津的旧书五本......臭小子,你到底,是什么个来头啊。”老头眉毛耸动,眼睛却没有睁开,他的手指触上了一片紫电蟒蟒皮碎屑,便随意撮了起来,好似富家翁提鸟斗蛐蛐般用来解乏娱乐的,口中轻声自言自语:“董承运想让你干什么呢?怎么肯如此耐心如此大方的栽培你。可若是他对你寄予厚望,又为什么舍得让人拿河山砚锢着你呢?现在的学宫,除了董承运,还有谁能把河山砚拿出来交给一个苗人?哈哈......看来老头子当真是久不出世,什么都不懂了。”
老头的眼皮微微张开一个口子,如夕阳余晖一闪般的目光中透出半缕沧桑,老头嘴角微微翘起,苦笑般自己叹道:“董承运啊董承运,爷讨厌你讨厌了六十年,到了到了,还得帮你锤炼个后辈小子吗?嘿,咱们四个人里,你果然是最能算计的,爷六十年前算不过你,六十年后,还是算不过你。”
老头子的声音断断续续,苍老而没有连贯性,听着好像是入梦之后的轻声呓语,完全没有章法,但他却说的很是来劲,停了只有刹那弹指的功夫,便又接着道:“这小子若是能扛过河山砚,前途不可限量,若是抗不过,嘿,泯然众人矣。想来,你怎会不知有人拿河山砚难为这小子,而你不加阻拦,打的就是让我帮他一把的算盘吧......步步为营,算的精道,你不去做商人,实在可惜了。”
老头说完这话之后便保持了安静,不再多说什么,眉头松弛下来,只是脑海中的画面愈发的清晰,如在眼前。
狗剩此时此刻,真的很饿,饿到了极致。手中握着的到底是不是刀,他已经连看都看不清了,只知道无力的挥舞,好似鬼故事里慢腾腾的食人僵尸。身上被奔腾而来的千军万马快要砍成了碎片,可一刀下去,还没等第二刀来临,伤口便会恢复如初。他茫然的睁着眼,看着面前呼啸沉默,盔甲明亮的骑军,嘴角咧开一个笑容。
老子真的很饿,老子不想玩了,先吃个饭去。
这话的声音刚刚落下,有一匹高大的骏马正好从他的身前扬蹄蹋下,狗剩来不及惨呼,而事实上他也没有了力气惨呼,便被重重蹋在地面,陷入已经被鲜血浸湿的泥土中。周遭万马践踏,一片泥泞,狗剩躺在这片泥泞之中,手脚乏力,干脆也就不站起来了,任由背上有骑手纵横奔驰扬鞭踩过,反正踩不死,难得能够躺下来歇歇。
紧跟着,他的目光骤然泛出光彩。
他看见了一个东西,那是不知谁的一只断手,血肉模糊,可血肉干净,而且,很清晰。
看着很好吃的样子。
狗剩咧开嘴笑了,笑的十分欢畅,他缓缓伸手,握住了那个从手腕处齐根断裂的断手,将血肉筋骨还散乱的断手塞入嘴里,然后深吸一口。
鲜血流入嘴中,很爽口,至少在他感觉,很爽口。
这是他很熟悉的,但他却以为快要忘掉了的一种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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